各地车市: 佛山 | 广州 | 中山 | 无锡 | 更多>>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新闻 > 汽车新闻 > 行业资讯 > 正文

公路保护条例7月起实施 一年超载3次将被停运

时间:2011-6-30 14:21:3  来源:人民网

    记者从海南省交通厅、公路局29日上午举行《公路安全保护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作为我国第一部专门针对公路保护进行规范的行政法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将于今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其详细规定了对超宽、超高、超长、超限、超载等违规行为的处罚方式,司机或车辆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过3次将被停止营运资格。

    据了解,今年3月,温家宝总理签署国务院第593号令,颁布了《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将于2011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是全国公路交通行业期盼已久的重要法规。它的颁布实施,对于促进我国公路交通事业科学发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

    值得注意的是,《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对各种超限超载行为,都有明确细致的处罚办法,对载有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将继续实行“绿色通道”政策,如车货总重55吨以下的超限超载车辆,在保管条件不具备的情况下,可暂不滞留、卸载和罚款,但必须在道路运输证上登记其违法车辆,并抄告车籍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

    条例强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损坏、非法占用或者非法利用公路、公路用地和公路附属设施;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过3次的货运车辆,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吊销车辆运营证;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过3次的货运车辆驾驶人,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其停止从事营业性运输;道路运输企业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道路运输企业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告。

    条例同时规定,公路部门将对车辆的生产和销售实施监管,除了要查超限车辆,对改装车辆的处罚力度也大大增加。以前对于改装车辆的企业处罚仅为3万以内,而此次处罚额度提高到4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

    针对目前很多市民深恶痛绝的渣土车随处掉渣的现象,条例规定了车辆装载物掉落、遗洒、飘散后,车辆驾驶人、押运人员未及时采取措施处理,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道路运输企业、车辆驾驶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过去一些货车在公路上遗洒货物,结果砸到后车造成事故一直找不到依据赔偿,新的条例明确了遗洒货物的前车必须承担赔偿责任等。
 

[特别提醒]:如果我们转载了您的文章或使用了您的图片,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现在本站,可联系我们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相关链接
  • 政绩工程造就高速公路借贷“堰塞湖”

    2011年6月28日
    有些高速公路是印钞机,但更多的,是债务黑洞。    由于涉及的资金极为巨大而收益难料,过去几年迅猛扩张的部分高速公路贷款,越来越有转化…
  • 收费仅限高速和部分一级公路 违规将上黑名单

    2011年6月24日
    交通部召开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新闻通气会,宣布今年9月上旬将对全国公路违规收费自查摸底情况进行通报,并要求在明年5月底之前完成清理整改。这意味着公…
  • 五部门清理道路不合理收费 各地阻碍重重

    2011年6月21日
    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交通运输部、发改委、财政部、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从今天(20日)起联合开展为期一年的收费公路专项清理。此次清理整顿主…
  • 五部门今起专项清理收费公路 重点整治三方面

    2011年6月20日
    6月14日,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联合在京召开全国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从今天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
为你推荐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