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记者从上海市机动车额度管理办公室获悉,按照“控量、稳价、遏制炒作”的目标和原则,上海机动车额度拍卖完善方案将于8月份机动车额度拍卖时正式实施,其中最重要的是明确“警示价”启动机制。
据介绍,8月起实施的机动车额度拍卖完善方案首先缩短拍卖首次出价时间。拍卖首次出价时间从原来的10∶00—11∶00调整为10∶30—11∶00,缩短半小时,减少了竞买人首次出价阶段等候时间。第二阶段价格修改的时间仍为11∶00—11∶30。
值得注意的是,完善方案首次明确“警示价”启动机制。“警示价”即为首次出价阶段的上限,高于该价格时,系统不予接受;第二阶段价格修改仍按现行方法进行。原则上,额度拍卖成交均价单月增幅达到3%(含)以上,则次月启动首次出价阶段设置“警示价”措施。如单月增幅达到6%(含)以上时,从次月起连续两个月实施首次出价阶段设置“警示价”措施,且两次“警示价”价格相同。“警示价”价格设定标准为剔除价格波动异常月份(涨幅超3%月份)后,取最近三个月拍卖成交均价的加权平均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