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常务会审议并原则通过《广州市环境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
严重污染停驶三成公车
当预测环境空气质量达到重度污染(预测未来48小时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为201~300)时,实施二级预警,以橙色表示。
强制性控制措施
● 停驶20%公务车
● 不稳定达标企业停止排污
● 建设工程停止土石方开挖等作业
● 增加全市道路清扫保洁和洒水作业的时间和频次
● 港口码头采取措施有效防治扬尘
● 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 全面禁止农作物秸秆、城市清扫废物等的露天焚烧、禁止露天烧烤
● 强化对重点监管餐饮行业的监控
● 加强对加油站油气排放治理措施
● 建筑工地暂停喷涂和粉刷等作业
● 重点监管挥发性有机物企业停产
建议性措施
● 倡导调峰生产
● 倡导公交出行、错峰上下班
● 倡导船舶减排
● 提请区域联动
健康防护措施
● 对相应敏感人群发布健康防护指引
当预测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严重污染(预测未来48小时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大于300)时,实施一级预警,以红色表示。
强制性控制措施
● 停驶30%公务车
● 全市禁止未持有绿色环保标志的汽车通行,对机动车实行单双号限行
● 不稳定达标企业停止排污
● 建设工程停止土石方开挖、拆除施工等作业
● 增加全市道路清扫保洁和洒水作业的时间和频次
● 港口码头采取措施有效防治扬尘
● 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 全面禁止农作物秸秆、城市清扫废物等的露天焚烧、禁止露天烧烤
● 强化对重点监管餐饮行业的监控
● 加强对加油站油气排放治理措施
● 重点监管挥发性有机物企业减产停产
● 建筑工地暂停喷涂和粉刷等作业
建议性措施
● 倡导公交出行、错峰上下班
● 倡导港口减排
● 择机人工降雨
● 提请区域联动
健康防护措施
● 对相应敏感人群发布健康防护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