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份,两条新闻颇为吸引眼球:一条是关于北京治理交通拥堵的新政“征收拥堵费分区域限行”;另一条则称,“汽车限购令被效仿,25最拥堵城市2015年或限购”,认为汽车限购是一种典型的“惰性施政”。
这两条新闻读毕,不禁让人“惊”“喜”交加:
“喜”的是,征收拥堵费在中国喊了十来年 ,现在终于被首都北京“认领”。全世界为交通拥堵所困扰的城市不计其数,但公认的、成功实施拥堵收费的城市仅有三个:新加坡、英国伦敦和瑞典斯德哥尔摩。实施这样的高风险政策,其成功率之低和难度之大可想而知。现在,北京愿意站出来做“带头大哥”,通过征收拥堵费,改善交通拥堵和空气质量,并在全国产生先行示范效果,实在可喜。当然,政策效果究竟如何,还将拭目以待。
“惊”的是,汽车限购为何与“惰政”相联系?汽车限购,本质上是政府对老百姓拥有车辆权利的一种限制,其目的在于从源头上控制小汽车的增长速度,使小汽车与城市持续、和谐地发展。由于交通拥堵与空气恶化的成因非常复杂,如果我们期待着通过汽车限购就能“一石二鸟”,完全改变当前种种困扰城市发展的交通困局,未免过于单纯和理想化,因而失望也在所难免,指责政府“不作为”或“惰性施政”,也是这种过高期望的一种民意宣泄罢了。
现实生活中,似乎没有人质疑红绿灯的作用,实际上它是最基本的交通管制,分离了相互冲突的车流,让交通运行更为高效和安全。在机动车高速增长的今天,人们对拥有车辆的欲望也随之膨胀。自由主义一直信奉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的力量,相信通过人们理性的选择和充分的竞争,一种最优的福利状态可以自然地实现。但是,小汽车所产生的种种“外部性”打破了这个神话:愈演愈烈的交通拥堵、骇人听闻的事故死亡率以及居高不下的PM2.5,是否会让人们更为警醒,看清汽车社会的另一张“面孔”?
此外,汽车产业化发展带来的诸多外部成本,长期以来并没有被科学地、前瞻性地估测;更何况“公交优先”战略相比汽车产业政策,整整迟到了十年。如果政府“不作为”的话,小汽车拥有和使用带来的诸多外部成本,必然会持续增加,并以一种自然的方式呈现,让全社会来承受。
那么,政府“有所作为”又将如何?政府干预的本质,是使社会收益或成本在不同利益主体之间重新进行分配,实现效率和公平的“双赢”。比如,通过征收燃油税或拥堵费的方式,不但可以改变人们使用车辆的行为和习惯,回收的资金还可以用于公交发展、城市建设或者其他公益事业,最终使小汽车使用的外部成本得到合理的补偿。政府既无法替代市场,也无法取代社会,它有限的能力,是将小汽车带来的社会成本通过某种公共政策加以“显化”。就是说,原来这些成本是由全社会来“自然”承受的,现在政府通过制定政策,让某些人“拥车”或“用车”的行为受到制约,或者通过支付税费的方式来继续维持这些权利,而所得的财政资金,经由另外一些政策手段,让部分或全部的市民受益。这就是“看得见的手”发挥作用的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