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先生停放在自家楼下的雪铁龙轿车莫名自燃,熊熊的大火不仅将赵先生自己的轿车烧成了一堆废铁,还把邻居家的一辆福特福克斯轿车引燃。承保担福特轿车的保险公司赔偿了福特车主的损失后,代位求偿将赵先生等起诉,追偿损失。记者昨日获悉,市一中院最终以雪铁龙轿车的车主未定期为爱车进行保养,判处雪铁龙车主赵先生赔偿保险公司1万元。
2012年3月,车主赵先生停放于西城区某小区停车位的雪铁龙赛纳轿车(车内无人)起火,后将附近的福特福克斯轿车(车内无人)引燃。消防部门调查认定书认定此起火灾最初起火部位在雪铁龙赛纳轿车发动机舱内,分析起火原因为不排除车辆电气线路、油路故障引发火灾的因素。
事故发生后,福特福克斯轿车车主华某向保险公司进行理赔。保险公司向华某支付保险金96384元。随后,保险公司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雪铁龙赛纳车主赵先生、该车实际使用人汪某向保险公司支付车辆赔偿款96384元。
市一中院经审理认为,车主赵先生未提供其车辆定期维护保养的证据,不能排除其车辆自燃导致他人车辆损毁的后果,存在一定的过错,法院据此酌情判定赵先生赔偿保险公司1万元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