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近日各地的“抢气”事件,国家发改委网站3月27日发文称,“‘天然气价格将大幅上涨’的消息完全不实,纯属无稽之谈”。
25日,一则“天然气门站价格4月份将大幅上涨”的消息,点燃了多地居民抢购天然气的热潮,其火热程度,不亚于2011年的“抢盐”。
根据各地的新闻汇总,26日,至少在湖南长沙、河北保定、陕西西安、宝鸡、咸阳等多地的城市燃气公司营业大厅出现了爆满的现象,甚至连营业厅外也排起了长龙。
值得注意的是,中国的天然气价格按照井口价、城市门站价和终端用户价三部分组成,尽管此次涨价传闻指向的并非终端价格,但居民也闻风抢购。
面对各地居民的抢购情绪,昨日,新华社、中广网和央视财经微博等央媒均援引“接近发改委人士”,发布内容几乎一样的“辟谣”文章称,天然气价格改革将会积极稳妥推进,分步实施,尤其对于居民用气会特别慎重。未来居民用气价格改革的方向是逐步推行阶梯气价,即满足居民基本生活的部分保持稳定,不涨或少涨;对于超出基本需要的过高消费,将通过价格杠杆进行抑制,促进资源节约。
此后,国家发改委网站也发布辟谣文章。国家发改委价格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天然气价格的调整直接关系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国家历来十分慎重,对调整居民天然气价格有严格的程序规定,地方如需调整居民用天然气价格,必须事先召开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否则不得调整。
物价部门纷纷辟谣
不过,据早报记者对多地政府网站的查阅,媒体曝出的天然气涨价消息,如涨增量气、不涨存量气等“说法”并非空穴来风。
以江苏省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信息为例,其在去年12月29日称,“国家发改委价改方案是将天然气分为存量气和增量气两部分,各省份门站价格按存量气和增量气区别定价。增量气为用户使用的超出存量气部分的气量,国家发改委初步安排我省增量气最高门站价格为3.3元/立方米。存量气为2012年实际使用气量,国家发改委初步安排我省存量气最高门站价格为2.42元/立方米,其中,本次调价居民用气门站价格暂不提高。”
陕西省物价局网站2月已公开有关天然气调价的具体方案:“天然气增量气价一步调整到位,存量气价格分步调整到位,居民用气价格暂不调整。”
山东省物价局2月称,“天然气价格改革的基本思路是区分存量气和增量气,增量气价按‘模拟市场’定价方法一步到位,存量气先走一小步,逐步理顺天然气与可替代能源价格关系。”
不过值得关注的是,新华社昨日报道称,针对有关天然气涨价传言,国家和地方物价部门近期相继表态澄清,强调有关居民基本生活用天然气价格将大幅上涨的消息没有根据。
上述新华社报道援引陕西省物价局26日晚在微博及官方网站的辟谣声明称:尚未接到国家发展改革委的任何天然气调价通知。今年陕西省居民用天然气价格不做调整。该报道还称,近日,山东、江西等省以及太原、成都等地区物价部门也相继表态否认相关传言,明确天然气价格暂不上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