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类违法行为一次记12分
据统计, 2012年上半年,全国公安交管部门共查处因驾驶机动车闯红灯交通违法1187.6万起,占交通违法总量的8.7%,与2011年上半年相比,增加291.3万起,上升32.5%。同时,2011年,全国因闯红灯导致的交通事故共4768起,造成1175人死亡。
“闯红灯大量存在,并且因其导致的死亡交通事故的概率高,这说明以往规定的威慑作用还不够强。”刘建军说,对此,新规定将闯红灯的记分分值调整为6分。
“记分分值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应当根据道路交通形势及违法行为对道路交通安全影响的变化做出必要的调整。”刘建军说,同时,提高一次某些违法行为的记分分值,并不意味着加重对该违法行为的处罚,只是提高了对驾驶人违法行为警示的程度,缩短了强制接受交通安全教育的周期,进一步提高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
一些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记分分值都有所提高。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等11类违法行为一次记12分;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等14类违法行为一次记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