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建立汽车召回制度,促进了整个汽车行业的产品质量安全和服务水平提升,汽车市场经济秩序运行也更加规范。同时,也保护了消费者利益,提升了政府监管和服务水平。”但王琰同时指出,我国汽车产品召回管理制度仍与发达国家存在一定的差距。近年来,汽车召回数量远远低于汽车销量增长的趋势。目前我国每年的汽车召回总量仅占当年销量10%左右,而美国则为121%。去年,美国共进行592次召回,召回数量达1547万辆,是新车销售量的1.2倍。中国的汽车销量为1850万辆,在85次召回中,共召回了183万辆汽车,仅占新车销量的1/10。
据调查,目前我国汽车召回相对于美国,召回频次依然不高,数量不大;相对于进口车型,国产合资和自主品牌车型召回次数和数量偏低;与欧美国家相比,我国汽车缺陷投诉的数量和质量不高,给召回主管部门提供的有效监管信息较少。
明年是《条例》实施的元年,在质检总局召回专家看来,中国汽车产品召回任重道远,应在水平上追赶美国。
多管齐下加快制度完善
王琰透露,下一步我国将从完善法律和监管体系、强化召回监管能力、加强公众和企业召回宣传教育等方面入手,逐步缩短与发达国家之间的差距。
在王琰看来,从2004年《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到此番条例的出台,显现了汽车召回管理制度在法律层级上的提升。同时,条例关于“缺陷”的定义也较之前的规定更广,不仅违反国家标准属于“缺陷”,今后违反汽车行业标准也将被列入“缺陷”的行列。
“随着《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在明年元旦实施,我们将进一步完善法律和监管体系,近期将推进条例释义的编写、《条例实施细则》的制定、条例其它指导文件和工作程序的制定、组合协调地方部门参与召回监管和执法。”王琰介绍,围绕着召回监管,我们将推进国务院相关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工作联动机制建立,建设技术机构和专业技术队伍,扩充全国汽车召回专家库。
据悉,目前国家汽车产品缺陷工程分析实验室正在筹建中,实验室将按照国际一流、国内权威的目标建设。该实验室主要开展与汽车产品安全相关的缺陷调查和缺陷工程技术分析、标准符合性调查和实验检测、缺陷风险评估以及汽车产品安全技术研究,成为我国重要的召回技术支撑平台。
在王琰看来,加强召回工作的宣传教育也是至关重要的。公众和企业都应该正确认识召回,每台车都可能存在缺陷,召回是厂家对用户安全负责的体现。
或是汽车三包出台前奏
此次《召回条例》的出台,被许多专家认为是多年难产的“汽车三包”出台的政策前奏。就在去年10月国家质检总局出台了《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征求意见稿)》(即汽车“三包”)时,中汽协就提出建议,认为汽车召回和汽车“三包”有质的区别,汽车召回解决的是产品设计不符合技术法规基本要求,存在严重安全缺陷或隐患,汽车产品“三包”解决的是一般质量缺陷和厂商质量承诺与服务问题,显然,汽车召回是汽车“三包”服务的前提。因此,在汽车产品全面实施“三包”规定前,应进一步完善实施汽车召回为宜。
此外中协汽还提出,当前,我国尚处在汽车社会的初期阶段,根据我国国情和汽车行业发展实际,在汽车产品实施“三包”的相关配套体系尚不完善时,汽车“三包”应分步实施,首先强化并规范、完善“包修”,进而逐步探索实施“包退”、“包换”,待各项环境条件基本成熟后再全面推进实施汽车产品“三包”。而此次《召回条例》的出台,就明确规定了召回中包括“更换”、“退货”这两种措施。因此,汽车“三包”在出台实施“包退”、“包换”的政策面上,也没有了障碍,而接下来的关键,应该是细节的制定,诸如第三方鉴定、补偿费用计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