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前夕,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了《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二次征求意见稿)》(下文简称《意见征集稿》),在社会各界再次引起轩然大波。
2011年9月20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了《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征求意见稿)》,10月26日针对初版“三包”召开了意见听证会,根据种种迹象,曾有传言称汽车“三包”将会在2011年年底出台。但此次《意见征集稿》的发布,仍然没有改变其“犹抱琵琶半遮面”的情况。
即将出台?
国家质检总局法规司司长刘兆彬此前曾表示,尽管汽车“三包”出台未设定确切的时间表,但会在吸纳各方合理意见和建议后“抓紧修改”、“尽快出台”。同时,政府、生产厂、经销商、消费者都需要一个至少半年的过渡期,便于进行“汽车三包”立法的准备工作与基本知识的普及宣传。而根据记者从国家质检总局获得的信息,此次意见工作将在2月中旬左右结束,此后将进入归纳整理的阶段,某位不愿具名的汽车行业相关协会的领导层向本报记者透露:“年内出台的可能性相当大。”
而据消息人士透露,今年即将召开的全国“两会”上,将继续对汽车“三包”政策进行相关的讨论。同时有业内分析人士称,考虑到目前国内汽车业所处的政策、市场环境,与消费者在汽车产品维权中所遇到的种种问题,今年汽车“三包”出台的可能性非常大。
同时,刘兆彬在接受采访时也表示:“‘汽车三包’是质量领域里程碑式的事件。我们将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体系,《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已经列入国务院立法计划,估计今年要出台,我们将更加注重质量基础上的安全。”
相关统计数据显示,2011年我国共计实施汽车召回82次,召回车辆总数首次突破180万辆,为历年来最高。与之相对应的是,与汽车质量相关的消费类投诉也再度攀上新高。而去年全年,我国汽车行业的投诉量与2010年相比,增长了30%左右。
据了解,国务院法制办2月3日公布了《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将汽车召回法规从部门规章提高到了法律法规的标准,从这一趋势不难看出有关部门对于保护汽车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视程度。
但有业界人士对此表示担忧,虽然国家对于“三包”的决心是肯定的,但如果企业不配合,难免会像2004年一样再次出现令消费者失望的情况。
暗不做声
据一位参加过2004年汽车“三包”研讨会的业内人士透露,当时一汽、上汽、东风、北汽等几乎国内所有的主要汽车企业联合向国务院最高领导写了一封联名信,指出了当时“三包”条件尚未成熟的几点原因。
在联名信中,各大企业表示,由于中国汽车工业起步较晚,技术发展尚未成熟,为了保护国有资产不流失、抓住企业发展战略的机遇期,提出了“先出台召回规定,三包政策缓行”的要求。同时,考虑到国内汽车市场规模依旧狭小,如果实施汽车“三包”,国有汽车企业此时尚无能力承担作为额外成本出现的“三包”开支。同时各大车企表示,担心某些消费者以“三包”为借口与企业发生纠葛。而正是这封联名信,与企业在“三包”研讨会内外的强硬态度,造成2004年的汽车“三包”石沉大海,再无音讯。
2011年9月,在国家质检总局颁布《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征求意见稿)》后,企业方面似乎又采取了“一致对外”的措施,但这一次他们选择了沉默。在记者采访中,对于“三包”的问题,各大车企都采取了三缄其口的态度,并没有做出明确的回应。“不清楚”、“不了解”、“上面不让说”的“三不原则”是记者听到的最多的声音。而在去年10月底举行的立法听证会上,相比2004年数次相关座谈会上的激烈争论,与会企业又同时选择了“低调”:“企业代表在听证会上态度意外的一致,都没有主动发表意见,领导在听证会快结束时‘点名’让他们谈一谈,即使这样,他们也只是提出希望设立独立的第三方鉴定机构。”当时与会的一位业内人士这样告诉汽车商报记者。
“企业不说话很正常,让他们主动提出意见几乎是不可能的,就算‘三包’真的出台,只要企业还有自由裁量权,他们就会在安全质量问题上有自己的说法,也不排除到时候会拿配套的实施细则说话的可能。” 北京北辰亚运村汽车交易市场中心总经理迟亦枫向汽车商报记者解开了其中的玄机。
而中国汽车某行业协会一位高级专家对汽车商报记者的一番说辞,更是耐人寻味:“考虑到我国的特殊国情与行业现状,‘汽车三包’目前面临举证难、鉴定难、索赔难等很多问题。而且,我国没有权威的第三方鉴定机构体系,所以,目前推出‘汽车三包’是一个强人所难的行为。但这个规定现在看来是要强制出台,所以企业也只能给相关部门一个台阶下,不能再多言其他,选择‘不反对’的沉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