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湖南省交警总队获悉:由湖南省公安厅和湖南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湖南省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日前正式实施。如果发现遮挡污损号牌、酒驾、肇事逃逸、客车超员等交通违法行为,只要搜集照片、车辆信息等证据资料并交给交警部门,即可获得最高不超过1000元的奖金。
根据《举报奖励办法》,市民举报或提供的有关线索和拍摄交通违法车辆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证据资料,要及时、准确、便于查处和固定证据。经查证属实并符合奖励规定的,由交警部门负责人批准,确定奖金数额,奖金一般为100元至500元。
举报人举报同一机动车和驾驶人同时存在符合奖励情形的多项违法行为的,可按照本办法逐项实施奖励,但最高不超过1000元。
据介绍,交通违法行为主要包括饮酒、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肇事后逃逸,驾驶走私、被盗抢机动车,驾驶拼装或已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驾驶假牌假证、无牌无证机动车,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牌证,公路客运车辆超员20%以上,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在高速公路违法停车上下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