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新标准付费 的哥多挣3元
以前的哥王师傅在南线阁拉了母女俩,正准备走车时又来一年轻人,要求合乘。在经过之前的客人同意后,王师傅载着三人离开了。年轻男子在3公里处下车,给了王师傅10元。母女俩到目的地计价器上是27元,加1元燃油费,付了60%的车费16元加1元燃油费。也就是说,这趟活王师傅实际收入27元,比不合乘的收入还少一元!要是第一位下车乘客按60%(即6元)付,王师傅还要亏5元!
新的计价公式是:如果起点终点相同,每位乘客需要负担总费用的60%。如果乘客目的地不同,前一位乘客负担其合乘距离费用的60%,后续乘客抵达目的地后,要承担其合乘费用的60%,以及自己单独乘坐里程的费用。在合乘过程中只启用一次起步价。
还是以王师傅的“实践”来举例(租价仍按每公里2元计),按不堵车算,27元的费用行驶里程约12公里,后下车的母女俩要承担与前一个乘客合乘的费用60%,也就是6元,还应付自己单独乘坐9公里的费用18元,共24元。这样算来,司机收入增加3元。
拼车可以分别拿到发票
刘继英表示,目前,在推进出租车合乘的过程中面临的一个问题就是无法为合乘的乘客分别提供发票,对于那些出租车发票可以报销的乘客来说,就不愿意选择合乘。此次计价器通过技术升级,功能得到进一步强化,增加了为合乘乘客分别提供发票的功能,实现了多票分打,最多可为同时合乘的4位乘客分别提供发票。
“拼车”方案为:如果起点终点相同,每位乘客需负担总费用的60%。如果乘客目的地不同,前一位乘客负担其合乘距离费用的60%,此时计价器可以打票;后续乘客抵达目的地后,要承担其合乘费用的60%以及自己单独乘坐里程的费用。在合乘过程中只启用一次起步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