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行业的结构调整触动谁的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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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9月23日 A20010>财经时报 |
其他九个行业的调整意见均已出台,而汽车行业的结构调整意见却迟迟未见踪影
来自南方某汽车零部件企业的陈总,最近对汽车产业结构调整方面的话题十分敏感。因为他们公司今年有一个较大的投资项目,他很怕政府突然出台什么新政策,使其项目泡了汤。 因此,在日前结束的中国汽车产业发展国际论坛上,陈总特意坐到会场靠前一些的位置,听得特别认真。两天的论坛结束后,他并没有听到什么不利于自己企业的消息。 “看来除了8 月那个通知,最近不会再有什么新的规定出来了。”陈总对《财经时报》记者说,这令他大大地松了一口气。 难产的《通知》 陈总所提到的通知,是指8 月初国家发改委联合其他4 个部委所发的一个通知。通知要求各地对一些行业总投资3000万元及以上项目进行全面清理降温,包括汽车行业。 《财经时报》记者在国家发改委的网站上,很轻松地找到了“产业结构调整” 的热点专题网页。但是,在这个条目分列得一清二楚的网页上,却很难找到汽车产业结构调整方面的相关文件。 去年年末以来,发改委的领导讲话和政策文件中,多次提及当前国民经济存在产能过剩的十大行业,汽车行业榜上有名。 今年3 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加快推进产能过剩行业结构调整的通知》,要求各个行业主管部门针对行业的具体情况,尽快出台“有关产能过剩结构调整” 的方案。 半年过去了,其他九个行业的调整意见均已出台,而汽车行业的结构调整意见却迟迟未见踪影。 在发改委的文件中,汽车与钢铁、电解铝、电石、铁合金、焦炭其他五个行业同处在“明显过剩”的第一序列当中,水泥、煤炭、电力、纺织等第二序列行业产能过剩问题不及前面的行业,是属于“目前虽然产需基本平衡,但在建规模很大”的潜在产能过剩行业。 企业的阻力 汽车行业调整的紧迫度,并不位于十大产能过剩行业的末端。那么,这份关于结构调整的文件为何会难产呢? 《关于汽车行业结构调整若干意见的通知》(下称《通知》)迟迟未能出台,是因为来自企业的阻力。一位业内人士向《财经时报》透露,“针对产能过剩的结构调整,多半是制约性措施。” 在国务院的通知中,似乎可以看到业内人士所称的“制约性措施”的影子。 这其中,关于汽车行业的要求有明确的四点,即所有新建汽车整车生产企业和现有企业跨产品类别的生产投资项目,除满足产业政策要求外,还要满足自主品牌、自主开发产品的条件;现有企业异地建厂,必须满足产销量达到批准产能80% 以上的要求;提高利用外资质量,禁止技术和安全水平低、能耗物耗高、污染严重的外资项目进入;支持汽车生产企业加强研发体系建设,在消化引进技术的基础上,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 基于此,两种情况的申请不容易得到批准:一是新建的汽车合资企业;二是跨类生产汽车产品,例如乘用车企业申请生产商用车或者商用车企业申请生产乘用车、轿车生产企业生产 SUV等。 据记者了解,以上两种情况的项目,目前都有申请者或准申请者:北汽福田即将与戴克合资成立商用车企业、长城准备做轿车、长安福特要生产SUV 等。 有关人士分析,由于大部分国际汽车品牌都已经进入中国,上述“门槛”影响的,主要是合资扩建项目和一些新产品。 支持自主 与此相对应的是,2005年销量列前十位的企业,多数都存在着生产紧张、产能不足的状况,现有产能的约束使其无法制定更高的市场目标。因此,企业普遍对结构调整存在害怕心理,其对《通知》的紧张和抵触也不言而喻。 据透露,未能出台的《通知》中不仅有具体的限制措施,而且还有确保结构调整进行的相应配套办法。《财经时报》记者多方了解得知,产能闲置问题最严重的厢式车、仓栅式运输车及改装车等专用车制造领域,已被国家发改委列为首批整治范围,两年内不再新批项目。已经获批的汽车整车项目,在产能利用率超过 80%以前,不能新建分厂。 更引人注目的是,根据发改委的一份总结报告,汽车产业结构方面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之一,是“自主开发能力较弱,过分依赖引进技术发展产品”。 据说这样的提法,触碰到合资企业外方的利益。不仅如此,限制产能过剩的政策,还有可能影响国外新产品向中国的引进,或者造成合资品牌在中国发展的不利状况。这也大大触动了合资企业中方的神经。 而与此同时,自主品牌近两年来却越来越受到重视。有关人士据此认为,“鼓励汽车产业自主品牌,提高外资品牌进入门槛”已是大势所趋,国家出台相关规定,似乎是意料之中的事。 一位业内人士有些担忧地向《财经时报》表示,他希望关于结构调整的有关规定只是一时难产,而不是“胎死腹中”,因为“现在的汽车项目实在是太多、太滥了”。(本报特约记者 金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