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分别针对省部级和省部级以下单位做出了规定,据了解,这份文件已下发到各级党委政府,不久后将正式对外公布。在新办法出台前,一律停止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的编制和配置审批,并重新核定公务用车编制。
公务用车最新配备标准细则公布
近日,从知情人士处获悉,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省部级干部和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新规定如下:
1.省部级正职干部专车配备排气量2.5升(含)以下、价格38万元以内的轿车;
2.省部级副职干部专车配备排气量2.0升(含)以下、价格28万元以内的轿车;
3.一般公务用车配备排气量1.8升(含)以下、18万元以内的轿车,其中机要通信用车配备排气量1.6升(含)以下、价格12万元以内的轿车。
4.配备享受财政补助的自主创新的新能源汽车,以补助后的价格为计算标准;
5.党政机关原则不配备越野车 (专区)等。
现行公务用车的配备标准:
(一)部长级干部配备排气量3.0升(含3.0升)以下、价格45万元以内的轿车。
二)副部长级干部使用排气量3.0升(含3.0升)以下、价格35万元以内的轿车。
(三)一般公务用车配备排气量2.0升(含2.0升)以下、价格25万元以内的轿车(客车、越野车等除外)。确需配备排气量2.0升以上、价格25万元以上车辆的,报国管局审批。
车企受惠车型
由细则上不难看出,公务用车的采购标准进一步下调,一般公务用车采购标准由2.0排量、25万以下下调至1.8排量、18万元以下。同时新规定也加强了对自主品牌以及新能源车型的扶持力度。
部分公务用车使用办法规则曝光:省部级官员配车延至8年一换、省部级以下单位车辆不固定到人。
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原副书记李宏透露,省部级官员配车,使用年限从5年一换变为8年一换,8年后车若还能用,将继续使用。省部级官员配车排量要求未降低,但费用要求降低。省部级官员提升职务后,也不能换车,不管升职还是平级调动,车都要跟人走。以前,一般干部提升,或从甲单位调到乙单位,都要报备、请批购买新车。
对于省部级以下单位,新办法除规定排量和价格外,还要求按人员编制定车辆的多少,但车辆不能固定到人。厅局级以下干部,就按以前的规定也是不配专车,但现在很多县乡一级干部配备专车,“那是违规”。
公务车治理已有16年,尽管困难重重,但现在看来新的规则终于要出台了。之前有报道称,此次公务车改革将为史上最严,总量和标准都将受到严格控制,更全面的“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将在不久后最终揭晓,我们将第一时间带来详细报道,敬请留意。(本文来源:中华网汽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