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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日起 江汉区14条路实行机动车单向通行

时间:2010-4-10 16:5:17  来源:太平洋汽车网

 在办理政协“缓解城市交通拥堵”1号建议案过程中,市公安交管部门在前期现场调研、组织专家论证和征求相关单位、社区居民意见的基础上,在4月5日发布“关于江汉区部分道路实施机动车单向通行管理的通告”,对江汉区14条支路采取机动车单向通行交通管理措施,充分利用支路来提高通行能力,畅通区域微循环。14条路的具体通行方式如下:
    4月12日起,下列道路全日实施机动车单向通行:
     菱角湖路只允许机动车由南向北行驶;天门墩路只允许机动车由北向南行驶;八一二小区西路只允许机动车由西向东行驶;新天门墩路只允许机动车由东向西行驶;万松园路(建设大道?雪松路)只允许机动车由北向南行驶;雪松路只允许机动车由西向东行驶;银松路只允许机动车由东向西行驶;劲松巷只允许机动车由南向北行驶;红松巷只允许机动车由北向南行驶;新华小路只允许机动车由东向西行驶。
    4月12日起,每日7时至17时,下列道路实施机动车单向通行:
    北湖路(长江日报路---北湖正街)只允许机动车由北向南行驶;北湖路(北湖正街---黄孝北路)只允许机动车由北向南行驶;北湖正街只允许机动车由东向西行驶;黄孝北路只允许机动车由西向东行驶。
    交警提醒:需在上述道路停放机动车的,必须停放在设置有允许停车标志、标线的停车泊位内,不得在其他地点停放。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行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为保证《通告》内容的顺利施行,公安交管部门已提前进行公告宣传,上门对所涉及管制道路上的单位、社区发放宣传单进行上门宣传。同时,交警增设执勤岗位以引导车流有序通行,并对交通标志、停车泊位、灯光信号进行了相应调整和设置。
    请管制区域内的临街单位、社区居民理解、支持和配合此措施,为缓解我市交通拥堵做贡献。

本文转载自武汉交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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