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禅城、南海、顺德三区全区都将列为“限黄区”,而三区的中心城区则开始全天24小时“禁黄”。三水、高明方面,原本预计的“限黄”区域也有所扩大。
记者采访了解到,一些黄标车车主因为尚在限黄区域外运营,暂不考虑报废旧车。但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想要领取佛山市提前淘汰黄标车奖励补贴,则需要将黄标车提前至少一年报废,有相关需求的车主应核对自己的汽车的报废年限,否则很可能不能领取相关补贴。
根据《佛山市提前淘汰黄标车奖励补贴操作细则》,“黄标车提前淘汰”是指与《汽车报废标准规定使用年限表》中规定的使用年限相比,黄标车的单位或车主提前1年以上报废或将黄标车转出我市。
黄标车使用年计算的起始日期为车辆初次登记日期,终止日期为将车辆交售给有资质的本地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或转出本市的日期。
如按规定使用10年,可延5年的车辆,其强制报废的年限为15年;按规定使用8年,不可延的车辆,其强制报废的年限为8年;按规定使用15年,无规定可延年限的车辆,只要其按相关规定通过定期的车辆年审,可继续上路行驶,无强制报废年限。
如一辆在2013年8月达到强制报废年限的黄标车,其必须在2012年8月前申请报废或转出,才能获得相应的补贴奖励。对于处在报废年限可延期内,并且可延期无明确规定的车辆(如已经使用超过15年的非营运的小、微型车辆,含轿车),只要车主在其年审有效期内申请报废的,也能获得相应的补贴奖励。另外,提前淘汰的黄标车应处于年审有效期内,并且此次年审是在我市进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