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广东省物价局昨日发布通告称:2012年6月1日全省高速公路实施统一收费标准(系数)后,由于采取了以1元为最小计费单位四舍五入取整原则等原因,造成部分收费区间收费额提高。广东省政府决定,先对政府还贷高速公路项目(韶赣高速公路、江肇高速公路、广园快速路二期三期)因取整原则变化而提高收费额的路段恢复至按原收费额收取通行费,从2012年8月1日零时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