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减征部分乘用车车辆购置税的通知,对购置日期在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内且单车价格(不含增值税)不超过30万元的2.0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即从10%降至5%执行。
公告中还强调,乘用车是指在设计、制造和技术特性上主要用于载运乘客及其随身行李和(或)临时物品,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最多不超过9个座位的汽车。单车价格,以车辆购置税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准。
此次《公告》,是日前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阶段性减征部分乘用车购置税600亿元”的后续执行细则。5月2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召开,提出要进一步部署稳经济一揽子措施,努力推动经济回归正常轨道确保运行在合理区间。针对汽车行业,会议决定,阶段性减征部分乘用车购置税60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