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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权转让
高速转让前后收费不超25年
修订稿提到,政府收费公路的收费权可以转让。交通运输部法制司副司长魏东表示,转让政府收费公路收费权时,其价值应由省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 部门委托具备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合理评估。出让价不得低于资产评估机构评估的价值,且最低成交价不得低于该路段的债务余额。
转让政府收费公路中的高速公路收费权,不得延期收费权,转让前的偿债期和受让后的经营期累计收费期限不得超过25年,而且不得以转让为由提高车辆通行费标准。
另外,转让政府收费公路中的一级公路和独立桥梁、隧道收费权,不得以转让为由提高车辆通行费标准,但可以申请延长收费期限,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5年,且累计收费期限不得超过20年;国家确定的中西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累计收费期限不得超过25年。
>>释疑
为何要设定转让前后收费期限?现行条例对转让规定不完善
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目前,一些地方政府为了加快区域高速公路建设,将还贷性公路收费权转让给企业,政府还贷性公路性质转为经营性公路,以此鼓励收费公司参与到高速路建设中。而在进行收费权的转让中,政府会对高速路重新计算收费期限,最高不超过30年。
修订稿提到,政府收费公路的高速公路收费权转让,转让前后收费期限不得超过25年。魏东表示,这就避免了因收费权转让产生的收费年限延长的问 题。现行《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在收费公路信息公开、转让等规定不完善,造成了实际工作存在的如收费公路转让不规范、对部分收费公路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延伸
高速公路为何收费?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王伟表示,目前,我国公路发展的税收主要有两种,一是车辆购置税,主要用于公路建设;二是成品油消费税,主要用于非收费普通公 路养护。另外,成品油消费税很大部分还用于了航道养护、运输管理、环境保护和新能源发展。因此,收费公路自身的养护管理、债务偿还,包括社会资本投资的回 收就需要通过车辆通行费予以保证。
王伟提到,2013年,我国公路建设的支出是13692亿元,车购税只有2234亿元,一般税也只有1071亿元,整个公路建设税收的缺口高达 10387亿元,缺口占比高达75.9%。另外,非收费的普通公路养护一年需要2800亿,而成品油消费税实际投入只有1443亿元,缺口占比 48.5%,资金也是严重不足。
此前有媒体提到,美国多数高速公路不收费。对此,王伟表示,原因之一是在建设初期主要由政府买单,债务甚少。另外,美国的专项税收丰足,包括燃 油税、重车税、轮胎税、牌照税等,全部用于路网的维护和改善,所以其收费公路少。当然,随着美国路网老化,每年2000多亿美元的专项税已经不足够,美国 也在想办法,包括增加收费公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