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8年1月1日起,广州将对全市超过100万辆在用机动车辆实行环保标志管理,环保标志分设黄色和绿色两类,用于识别高、低排放汽车。而全市大约20万辆达不到国I标准的黄标车可能在2009年被限行。
对此,广州市环保局机动车污染控制处有关负责人向记者证实,根据计划环保标志管理的确从明年1月1日开始,但确切时间要以广州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市交委联合发布的《关于对在用汽车核发环保标志的通告》为准。
据介绍,黄色标志只设一种,绿色标志暂设三种,分别称为国Ⅰ标志、国Ⅱ标志、国Ⅲ标志。这次发放标志,车辆将按照其车型和登记注册时间来发放环保标志,无需再进行尾气检测。
据悉,自环保标志管理实施之日起,在广州市区内办理新车注册登记、外地转入变更及转移登记的汽车,在取得牌证后可凭机动车所有人有效证件、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证书,到广州市核发环保标志的规定地点,申领对应的环保标志。在用车车主也都可以自带上述证件申领环保标志。
环保标志的首次核发、换发和补发不会收取费用。据悉,所有车辆核发完环保标志估计需要1年时间,在2009年上半年,广州就可能对排放污染物超标的车辆上路实施限制区域、限制时段行驶的交通管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