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下正值车市销售淡季,不少车行、车厂优惠揽客,给出一两万元甚至一两成的折扣。然而当市民购车缴税时,却被要求以高于购车价的“最低计税价”征收购置税,否则就上不了车牌。
家住广州的刘先生刚刚买了车,正忙着办理缴税、上牌手续,刘先生所购车辆因车行促销打了折扣,比原价低了约3万元。但是当其到天河、黄埔国税局缴纳车辆购置税时,却被告知不能按发票价扣税,原因是其发票价低于指导价,即税务系统预置的“最低计税价”。
“我明明只花了17万元买车,却叫我按20万元缴税,两者缴费差了两三千元,凭什么?”刘先生颇为不解,自己买车时已包含增值税,如今又要缴纳购置税,实际购置成本仅为17万元左右,理应按照这个基数来缴税。
自从广州实施限牌政策以来,汽车厂商的日子也不好过,加之近期恰逢传统淡季,包括丰田、本田在内的多个品牌均在打折,优惠幅度一两万至三四万元。而优惠后的实际购车价,往往会低于所谓“最低计税价”。据广州多位低价购车市民反映,最后都按高价征了税。
刚买了车的天河市民张小姐,虽然以16万多元买了东风本田一款车,但在委托朋友到广州国税局购置税芳村征收点缴税时,却被告知无法按此价缴税,理由是其实际购车价低于系统里的“最低计税价”,应该按近19万元基数来扣税。
“这个说法明显站不住脚,现在车行促销幅度大,甚至一天一个价,不能因为车主购车价‘太低’,就逼着车主按照高价来缴税!”昨日下午,在广州市车管所芳村分所缴税大厅内,刚买新车的陈先生参加了4S店的团购活动,却被要求按照高出1万多元的“最低计税价”缴税。 (南都记者 单小亮)
结果:有正当理由可按实价计税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第七条规定,国税总局参照应税车辆市场平均交易价格,规定不同类型应税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纳税人购车价格低于最低计税价格时,如无正当理由的,按最低计税价征收车辆购置税。但至于哪些理由才算“正当理由”,该条例中并未明确。
据广州市国税局相关人员解释,因厂家促销、打折而拿到的低价,通常不应算作“正当理由”,因为汽车厂家促销、调价灵活多变,税务部门的“最低计税价”不可能频繁变动。如果汽车厂商申报的“最低计税价”有变,税务部门也作出了相应调整,购置税即可随之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