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分类标志暂设绿色标志和黄色标志两大类,其中绿色标志分国Ⅰ、国Ⅱ、国Ⅲ、国IV标志四种,分别适用于符合国家第一、第二、第三、第四阶段汽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简称“国Ⅰ标准、国Ⅱ标准、国Ⅲ标准和国IV标准”)的汽车。黄色标志适用于符合国Ⅰ标准以下(不含国Ⅰ标准)的汽车以及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
具体办理方法是:未到期年审期限的车辆,凭车主身份证、机动车行驶证、车辆登记证到佛山车城核发点申请领取即可。而换发环保分类标志的车辆或已到年审期限的车辆,应按照国家规定进行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检测,符合排放标准的,凭车主身份证、机动车行驶证、车辆登记证、有效检测报告到佛山车城核发点申请领取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