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交通警察大队桂城中队获悉,自8月15日起,公安部在全国开展为期两个月的严厉整治酒后驾驶专项行动,对发现的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一律从严从重处罚。按公安局统计数据显示,截至今年7月,全国因酒后驾驶导致的道路交通事故造成1169人死亡。与去年同期相比,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都有上升。
据了解,除了娱乐场所外,交警还将在进入乡镇所在地的各路口进行伏击守候,所有执勤小组均配备酒精检测仪,对有酒后驾驶嫌疑的驾驶人进行酒精含量检测。此外,公安交警部门将针对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发生的规律特点,参照春运的做法,启动全区8个省际交通安全检查站点和市、县交界执勤服务点,对重要公路干线以支队为单位落实联勤制度,对城镇公路实行高密度的巡逻管控。对情节恶劣的酒后驾驶违法人,交警部门将在新闻媒体公开曝光。
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交警大队桂城中队宣教员告诉记者,这次行动是全国统一的,并且根据上级命令,佛山交警的各部门会加大执法力度,对机关、单位和社会组织工作人员酒后驾驶的,将要抄告其所在单位,并建议给予纪律处分。特别是对酒后组织和参与飙车的,要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严格查处。要让酒后驾驶成为驾驶人不能碰、不敢碰的高压线,并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要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出行要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切勿饮酒后驾驶车辆,以免麻痹出事故,害人害己。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15日以下拘留和暂扣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交通文明的建设不是一朝一夕的事,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但是,面对酒后驾车恶性事件接二连三地发生,面对一个个鲜活的生命在马路上被酒精剥夺,有关部门已行动起来,让规则回归到保障行人的权益上来。采访中民警提醒:对包庇或对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不处罚、从轻处罚或者为酒后驾驶违法人说情的,要严肃追究民警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如果确实要参加喜宴及公关应酬等活动,不得不喝酒者,建议多带一名副驾出席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等办法,保证驾车安全,千万不要存在侥幸心理。一经查处,将严厉处罚,不要一失足成千古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