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宁海公管所查扣停车场内多了一辆运沙车,进进出出的工作人员给它取了个名字——“史上最牛欠费车”。
10月29日,宁海公管所的执法人员在跃龙街道水车村公路例行检查时,发现一辆运沙车在不远处停了下来。
“周围又没有工地,为什么要在这停车?”执法人员迎了上去。
车主杨师傅红着脸解释道:“今天我忘了带证件,看见你们在查车,怕麻烦,所以想等你们走了后再上路。”
可事情并不像杨师傅说的那么简单。在执法人员的追问下,杨师傅说,这辆运沙车是从别人手里买来的,既没有行驶证和驾驶证,也没有其他任何证件。
执法人员随即上网查了一下运沙车的“家底”,结果让他们吓了一跳:这辆车欠着26万元养路费!
打了好几个核实电话,执法人员才确认欠费信息没出错。这辆10吨位的运沙车,每月需缴纳的养路费为2000元,加上货运附加费和公路运输管理费,本来32个月的本金只要8.8万元。可从2006年2月以来,车子就没有缴养路费了,欠费32个月,光滞纳金就有17万多元。
一听自己的车欠了这么多养路费,杨师傅急了:这辆车前前后后转手过好多次,自己买来才花了几万块钱,就算把车卖了,也抵不上欠费的零头啊。
由于杨师傅无力缴纳26万元,加上车子多次转手都没有过户,前几任车主也无从找寻,这辆“最牛欠费车”还要在公管所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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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知识:拖欠养路费行车的“滞纳金”如何计算?
“滞纳金是不是等同于罚款?按日加收养路费的5‰征收会不会太高?”很多车主都有这样的疑问。据记者了解,滞纳金不等同于罚款,它是向车主征收的一种带有教育和惩罚性质的款项。一般是按超过规定期限的天数,每天征收应缴款额一定比例的滞纳金,具有法定性、强制性和惩罚性。
滞纳金到底是如何计算出来的?记者了解到,根据交通部相关规定,现行的养路费滞纳金统一按每日加收应缴养路费额的5‰计算。应征滞纳金计算公式为:应征滞纳金=欠缴养路费平均费额×5‰×滞纳金天数。其中滞纳金天数按欠缴首月的11日至计算当日的实际天数计算。(即从欠缴首月的11日至缴纳滞纳金的当日,缴纳滞纳金的当日也要计算在内。)欠缴一个月的,欠缴养路费平均费额按当月应缴养路费额计算;欠缴两个月以上(含两个月)时,欠缴养路费平均费额按开始欠缴月份到计算当月的欠缴养路费总额的1/2计算(计算日期为每月10日前时,当月养路费不作为欠缴费额)。不要小看一日滞纳金的区区数额,天长日久累计起来就是不小的数目,以一辆七座的MPV为例,假设一个月的养路费是200元,一年就是2400元,如果漏欠2年,应交滞纳金:4800元×1/2×5‰×730天=8760元。另外,除了应缴的滞纳金外,还有一系列的罚款措施,如连续拖、欠、漏、逃养路费3个月以上的,将处以应缴养路费额度30%-50%罚款,连续拖、欠、漏、逃养路费六个月以上的,处以应缴养路费额度50%-100%罚款。由此可见,不及时缴清养路费后果多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