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于警示价 系统不接受
问:为引导投标拍卖者理性出价,政府管理部门在今年3月份机动车额度投标拍卖首次出价阶段(10:00-11:00)采取了“请您谨慎理性出价”的友情提醒,对遏制价格上涨起到了一定作用,在4月份的投标拍卖中是否继续采用相关友情提醒?
答:针对今年1、2月份机动车额度投标拍卖价格过高上涨的势头,政府相关管理部门高度关注,及时分析相关成因,除刚性需求强烈,二手车额度过户转让价格助推投标拍卖价格的因素外,存在着50%左右的投标拍卖者受外界因素影响而非理性出价的情况。对此,决定在现行机动车额度投标拍卖规定的框架下,4月份机动车额度投标拍卖首次出价阶段,试行增设理性出价“警示价”,以进一步加大对投标拍卖者理性出价的引导力度。第二阶段(11:00-11:30)的价格修改阶段仍按现行方法进行。
“警示价”为此前三个月(1、2、3月份)投标拍卖平均成交价的加权平均价,即83600元。当投标拍卖者在首次出价阶段所出的价格高于“警示价”时,系统将跳出提示框“请您在不高于83600元的范围内出价,否则系统不予接受”。敬请投标拍卖者在不高于83600元的范围内出价,并充分考虑投标拍卖出价时间的提前量。否则,系统将不予接受。此次投标拍卖后,管理部门将对试行增设“警示价”的措施作后评估,并视评估效果作进一步完善。
之所以设置理性出价“警示价”,一是加大对投标拍卖参与者理性出价的引导力度;二是削弱外界所谓的价格联盟对投标拍卖价格的影响;三是消除二手车市场额度过户转让价格对投标拍卖价格的传导助推;四是降低市民将机动车额度作为投资品的心理预期。
下半年拿出优化操作方案
问:下一步政府管理部门将如何进一步完善机动车额度投标拍卖管理工作?
答:在当前重点遏制机动车额度投机炒作,有效抑制价格过快过高上涨势头的同时,政府管理部门将立足长远,进一步完善本市机动车额度投标拍卖管理工作。
目前,已委托相关科研院所在《拍卖法》和现行《上海市非营业性客车额度拍卖管理规定》的框架内,深化研究本市机动车额度投标拍卖程序,进一步优化操作流程,力争今年下半年拿出可行性操作方案。与此同时,结合新一轮《上海市交通发展白皮书》编制,借鉴国内外机动车管理先进经验,深化研究本市机动车管理综合配套措施,引导市民合理有序使用小汽车,努力实现有限路网供给下的路车供需平衡,确保上海城市交通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