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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6月15日起20种轻微违法行为只警告不处罚

时间:2009-6-9 11:58:48  来源:中安车网


  记者昨日从安徽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了解到,自2009年6月15日起,安徽将对20种轻微交通违法行为给予口头警告后放行。此举是我省交警部门为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实行理性、文明、平和、规范性执法的又一项新举措。早在2007年,我省交警就出台了对10种轻微交通违法行为给予口头警告后放行的举措,受到了驾驶员的欢迎。交警部门有关人士表示,对轻微违法行为不处罚,并不意味着交警纵容交通违法,对于一些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将实行严管重罚。

  据介绍,这20种给予口头警告后放行的轻微交通违法行为中,其中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涉及的事有5种,机动车驾驶人涉及的有15种。

  关键词: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

  5种轻微违法行为不处罚

  对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有以下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经教育后改正的,给予口头警告后放行:

  (一)行人在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道路上不靠边行走;

  (二)乘车人乘坐两轮摩托车非正向骑坐的;

  (三)乘车人在城市道路(城市快速路除外)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四)非机动车驾驶人驾驶非机动车停放在车行道妨碍其他车辆通行,当事人在现场,经指出后改正的;

  (五)驾驶非机动车横过机动车道,未下车推行的。

  关键泀:机动车驾驶人

  15类违法行为口头警告后放行

  对机动车驾驶人有以下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给予口头警告后放行:

  (六)驾驶机动车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下的;

  (七)在限速40公里以下(含)的公路路段,机动车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下的;

  (八)外地(设区的市行政管辖区域以外地区)机动车因道路不熟悉驶入禁止通行道路,未造成后果的,第一次给予口头警告后放行;

  (九)集装箱运输车辆超高的,给予口头警告后放行,同时发出整改通知书,责成车辆驾驶人或所有人限期整改;

  (十)超限运输不可解体物品未悬挂标志的,责令驾驶人悬挂明显标志后给予口头警告放行;

  (十一)虽随车携带机动车交强险、检验合格标志,但未按规定粘贴在机动车挡风玻璃右上角,经指出后改正的;

  (十二)对运输蔬菜、瓜果、肉禽蛋等鲜活农产品的超载车辆,未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

  (十三)驾驶拖拉机进入城区禁行区域内道路,经指出后驶出的;

  (十四)机动车驾驶人违反规定临时停车,不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经当场指出后立即改正或机动车驾驶人在取证过程中回到现场并立即驶离的;

  (十五)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经指出后改正的;

  (十六)未满12周岁人员驾驶自行车、三轮车、未满16周岁人员驾驶电动自行车,经指出后改正的;

  (十七)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紧急情况下鸣喇叭示意的;

  (十八)驾驶证损毁期间(驾驶证可辨认)驾驶机动车的;

  (十九)驾驶机动车在行车道内等候交通信号灯时拨打手机,经教育后改正的;

  (二十)夜间会车,未按规定使用远光灯、近光灯的。

  释疑:对轻微违法行为不处罚

  是否竟未着交警将降低处罚力度?

  据悉,早在2007年,我省交警就出台了对10种轻微交通违法行为给予口头警告后放行的举措,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尤其是机动车驾驶人的欢迎。这次在原用口头警告的基础上,增加为20种,旨在体现理性、文明、平和、规范性执法,构建和谐警民关系。

  对20种轻微违法行为不处罚,绝大多数市民尤其是驾驶人十分赞同,很多人认为交警在执法理念上进行了转变,提高了执法的人情味,体现了执法的人性化,但也有少数人提出了担忧,这会不会纵容司机的违法?

  对此,交警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此举是为了让轻微违法者体味到人性关怀,从而更自觉地遵守交通法规。对轻微违法行为不处罚,并不是纵容违法当事人违法,也不是对轻微违法交通行为无原则的让步或妥协,而是有限度的容忍,对于一些屡教不改的驾驶人,交警部门将严厉处罚。

  交警部门也提醒广大参与者,很多事故都是由于一些轻微违法行为造成的。这就需要每一个驾驶人自觉地遵守交通法规,共同维护道路的安全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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