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天津市商务委获悉,《天津市汽车以旧换新实施方案》近日已被天津市政府批准,天津汽车以旧换新工作正式启动。即日起,凡车辆户籍在天津,符合以旧换新条件的企业和个人,将可享受最高6000元的资金补贴。
优惠政策不可兼得
天津市商务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汽车以旧换新实施时间至2010年5月31日,汽车以旧换新对象包括使用不到8年的老旧微型载货车、老旧中型出租载客车;使用不到12年的老旧中轻型载货车;使用不到12年的老旧中型载客车(不含出租车);提前报废的各类“黄标车”(是否属于“黄标车”可登录机动车环保网www.vecc-mep.org.cn查询)。
不过,提前报废“黄标车”并购买新车,已享受1.6L及以下乘用车减半征收车购税政策的,不再享受以旧换新资金补贴。既符合以上补贴范围,又符合《财政部、商务部公告2009年第20号》规定条件的车主,只能选择一种补贴形式。
最高补贴达6000元
报废老旧汽车补贴具体标准为:报废中型载货车,每辆补贴6000元;报废轻型载货车,每辆补贴5000元;报废微型载货车,每辆补贴4000元;报废中型载客车,每辆补贴5000元。
根据有关规定,报废“黄标车”补贴标准为:报废中型载货车,每辆补贴6000元;报废轻型载货车,每辆补贴5000元;报废微型载货车,每辆补贴4000元;报废中型载客车,每辆补贴5000元;报废小型载客车(不含轿车),每辆补贴4000元;报废微型载客车(不含轿车),每辆补贴3000元;报废轿车、重型载货车、大型载客车、专项作业车,每辆补贴6000元。逾期申请不予办理
拟申办以旧换新的车主,应将符合相关条件的老旧汽车与“黄标车”交售给天津指定的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取得报废汽车回收证明。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收到报废车辆后,须向车主出具《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并自收到车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
驶证和《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副联等交公安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公安机关在一个工作日内出具《机动车注销证明》。申请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的车主,可到天津汽车以旧换新联合服务窗口申请补贴资金。经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财政部门将于15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打入车主指定账户。车主逾期提出补贴资金申请的,联合服务窗口将不予受理。
汽车以旧换新具体办理程序
拟申办以旧换新的车主,应将符合相关条件的老旧汽车、“黄标车”交售给天津指定的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取得报废汽车回收证明。为了方便百姓以旧换新,目前我市设立了5个报废汽车回收网点。
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收到报废车辆后,按有关规定对车辆解体,向车主出具《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并自收到车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副联等交公安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公安机关在1个工作日内出具《机动车注销证明》。
申请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的车主,可以到天津汽车以旧换新联合服务窗口申请补贴资金。我市在河东区、塘沽区、宝坻区设立了三个联合服务窗口。在2009年9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期间,持《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原件、《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新车购车发票原件及复印件、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车辆购置税完税凭证原件及复印件、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与车主同名的个人银行账户存折或单位基本账户开户证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在天津任何一家联合服务窗口都可以提交申请。
经联合窗口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财政部门将于15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打入车主指定账户。汽车以旧换新政策解读
汽车以旧换新工作在天津正式启动,记者围绕相关重点问题对市商务委有关负责人进行了专访。
1.申请补贴资金在哪里办理?
中心城区的汽车以旧换新联合服务窗口位于河东区红星路79号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塘沽区的联合服务窗口位于营口道734号的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宝坻区的联合服务窗口位于钰华街118号的行政许可服务中心。
2. 联合窗口的办公时间?
答:联合窗口每周一到周五办公,办公时间为8时45分至17时。
3.申请补贴资金需要哪些材料?
1.《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申请表》;2.《报废汽车回收证明》;3.《机动车注销证明》;4.新车购车发票;5.机动车登记证书;6.车辆购置税完税凭证;7.有效身份证明;8.与车主同名的个人银行账户存折或单位基本账户开户证复印件。其中3至7项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4.承担汽车以旧换新车辆回收的企业的地址和联系方式?
天津唯一承担以旧换新车辆回收工作的企业为天津市国联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
一公司:红桥区西青道70号,27326621;
二公司:河东区张贵庄路62号,84322329;
三公司:河西区洞庭路南头,27326689;
塘沽公司:塘沽区杭州道4号,电话:25345778;
回收服务中心:南开区华苑工华道1号E座,23859339。5.与《财政部、商务部公告2009年第20号》如何衔接?
公告规定的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的标准、范围等要求均不变,其补贴资金申请和发放按《汽车以旧换新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6.问:以旧换新的实施时间?
答:汽车以旧换新实施时间确定为2009年9月1日至2010年5月31日。
7.问:报废老旧汽车补贴标准是什么?
答:报废使用不到12年的中型载货车、轻型载货车、中型载客车(不含出租车),每辆分别补贴6000元、5000元、5000元;报废使用不到8年的微型载货车、中型出租载客车,每辆分别补贴4000元、5000元。
8.问:什么是黄标车?
答:黄标车是指污染物排放达不到国Ⅰ标准的汽油车和达不到国Ⅲ标准的柴油车,可登录“机动车环保网”查询。
9.问:对于补贴资金的申请有哪些限制?
答:报废汽车的车主名称与换购新车车主名称必须统一;既符合《方案》补贴范围,又符合《财政部、商务部公告2009年第20号》规定条件的车主,只能选择其中一种。
10.问:1.6升以下乘用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政策,与以旧换新补贴可否共同申请?
答:提前报废“黄标车”并购买新车,已享受1.6升及以下乘用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政策的,不再享受汽车以旧换新资金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