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市监局在汽车消费相对活跃的瑞安塘下等地展开“维权1号”专项行动,通过对该区域内汽车消费投诉量较大的3家汽车品牌4S店和2家二类机动车维修企业进行检查,发现汽车销售与维修服务领域八大“老大难”问题。
据介绍,市运管局、市汽车维修协会也参与了此次行动。目前,检查小组已责令企业进行整改,并于近期督察其整改情况。
1.汽车销售合同未备案且涉嫌霸王条款
检查发现,3家4S店的汽车销售合同均未进行备案;一4S店的销售合同中提及“乙方(销售方)拥有本合同的最终解释权”,单方面增加消费者义务,规避了消费者的权利,涉嫌霸王条款。
2.公示价格与实际不符,涉嫌价格欺诈
检查中发现,一4S店收费公示价格与实际价格不符,结果消费者被多收取了维修费用。这种行为涉嫌价格欺诈。此外,一4S店的价格公示目录中,缺少常见零部件的价格,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3.贬低同行业其他汽车品牌的商品质量
两家4S店在产品宣传上,将自己的强项与其他品牌的非强项进行对比,宣传自己产品的同时,贬低同行业其他汽车品牌的质量,涉嫌不正当竞争。
4.部分技师涉嫌无证上岗
两家4S店维修从业人员人数与上岗证不匹配。情况严重的一家,40名技师只有14份上岗证,关键岗位的检验员无一人具备上岗证。4S店维修工的工种配备很不合理,一4S店的电工仅1人,还有一维修企业钣金工过少。
5.仓库内新配件与旧配件混合放置
被检查的一家二类机动车维修企业,其配件仓库内新配件与更换后的配件混合放置,涉嫌以旧代新,以次充好。经营者应妥善处理消费者换下的旧部件,将其与新的零部件分区域放置。
6.擅自缩短质保期
两家机动车维修企业维修合同不规范,将机动车大修的质保期擅自缩短,行业内规定大修后100天2万公里在维修合同中被缩短为3个月或1万公里。
7.无进货查验,缺少零配件检验报告
一家4S店无法提供汽车零配件的检验报告,检查中还发现其未建立进货查验制度,以及投诉登记制度。
8.客户汽车钥匙随意存放
一家4S店随意存放客户汽车钥匙,存丢失隐患。此外,维修车间堆放易燃易爆杂物,没达到每20平方米配备1个灭火器要求,存在重大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