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将首拍小型汽车号牌,拍卖时间和地点预计近期敲定,知情人士透露,最快2个月左右推行
本报讯 记者江圣杰报道:本报2005年曾首度独家披露佛山小型汽车号牌拍卖放号的消息日前终于有了新进展。记者了解到,即将出台的《佛山市小型汽车号牌竞价发放工作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称《细则》)透露,佛山将对小型汽车号牌进行竞价发放。
《细则》规定,竞价发放的小型汽车号牌数量不超过小型汽车号牌总量的10%,原则上每月1次,每次投放不超过300个,如临时有需要组织竞价发放应报市政府批准。竞价发放的小型汽车号牌只限于在本市新车注册登记时使用。成交的号牌不得更改和转让,所有经拍卖获得的号牌只作一次性使用,车辆转出辖区或报废后号牌同时作废。号牌使用期限按国家主管机关规定执行,如国家统一更新号牌,所有经拍卖获得的号牌同时作废,不得套换,不退回拍卖成交款。同时,拍卖获得的号牌必须从成交之日起3个月内办理车辆登记手续,逾期未办理车辆登记的,视作自动弃权处理,拍卖款不予退还。《细则》还规定,对一年内未竞价成交的号牌,由市公安局收回后,提供给群众以电脑随机选用的方式无偿使用。
据悉,此前东莞等地实施的车牌竞价发放方式,标志着广东有偿选号措施已恢复。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有关人士也曾表示,将逐步向全省各地级市下放机动车号牌资源管理权。
记者发现,2005年向社会公布的《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穴草案?雪》第六条对“有偿选号”的问题作了相关的规定,但今年2月18日刚刚颁布的《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对这方面没有作任何说明。有关人士猜测,这一变化表明机动车号牌资源管理权的下放,而我市号牌竞价发放最终有可能要等到今年5月1日《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施行后才能正式推出,目前相关部门拒绝透露进一步的消息。相关信息本报将跟踪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