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编辑从威海市交警支队获悉,公安和环保部门正编订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制度,并将于6月份实施。届时,对新车登记开始执行国Ⅳ排放标准,发放牌照的同时一并发放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对外地流入车辆也将实施国Ⅳ排放标准,严禁排气污染检测不达标车辆转入威海。
自2004年起,威海的机动车每年以18%的速度递增。截至今年第一季度,全市机动车保有量已达69万辆,其中小型汽车34.7万辆。机动车排放的污染物总量逐年上升,已成为城市空气污染物的主要来源。
5月底前,威海市公安局和环保局将联合编订《威海市关于实行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制度的通告》,并将于6月初正式颁布实施。“尽管新车的尾气排放绝大多数能达到国Ⅳ排放标准,但登记时也将进行尾气检测。达到国Ⅳ排放标准的,发放牌照并张贴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交警支队副支队长于学龙说,“外地流入车辆也就是外地来的二手车,相当一部分达不到国Ⅳ排放标准。规定实施后,达不到国Ⅳ排放标准的车辆将不准在威海办理过户手续。” 于学龙说:“在用的机动车达不到国Ⅳ排放标准,并非禁止上路。经尾气检测后,取得‘黄标’即可。”规定实施后,全市在用的机动车都将在年审前必须进行排气污染检测。依据相关标准取得相应黄色或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后,方可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目前,威海全市已有10处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站,共拥有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线28条。其中市区范围有6处检测站,拥有18条检测线,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能力与机动车保有量基本匹配。
会上,一位旧车交易商称,类似规定在许多大中城市,例如周边的烟台、青岛已经实施。“因为威海没有此类规定,许多外地二手车流入威海,有些周边城市市民买了二手车后到威海来挂牌。”环保局工作人员介绍,一辆“黄标车”污染物的排放量,相当于14辆执行国Ⅲ标准和28辆国Ⅳ标准汽车的排放量。车管所工作人员称,威海每天有30至40辆二手车办理过户手续,且多为外地流入车辆。
今后,车辆若没有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将被处以200元的罚款,城区范围内将划定“黄标车”限行区域。2015年之前,威海将淘汰全部黄标车,届时政府会给予车主一定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