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司机朋友注意了,这几天,你们将领到一笔燃油补贴,每辆出租车每天补贴23.35
元。
6月19日,国家发改委再次宣布成品油价格调整。为了最大限度地降低油价上涨给公交、出租车行业带来的影响,厦门市财政局会同厦门市交通委近日制订了《厦门市2008年公交车和出租汽车燃油补贴发放方案》。
2008年6月20日前,在运管部门办理营运手续、登记在册的4346辆出租车的驾驶员,为燃油补贴对象。
今年的燃油补贴,分两批发放。第一批费用是针对今年6月20日油价上调给予的补贴;第二批费用则是2008年度的燃油补贴。
第一批燃油补贴,省财政厅下拨542.1万元,市财政局下拨813.15万元,共计1355.25万元。补贴期限为2008年6月20日至12月31日,共计195天。据此计算,2008年每辆出租车的燃油补贴标准为3118.05元,每天补贴15.99元。
第二批燃油补贴,省财政厅下拨1170.99万元,补贴期限为200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共计366天。据此计算,2008年每辆出租车的燃油补贴标准为2693.76元,每天补贴7.36元。
厦门市运管处强调,出租车的燃油补贴,必须发放到每个司机手里,按照驾驶员实际在岗天数发放。如果一辆出租车平时由两个司机轮流驾驶,那么,该辆出租车每天的燃油补贴就平均分给两个司机。
另外,此次全市发放的公交燃油补贴为9343万元。昨天,发放工作正式启动,补贴款项将于7月5日前发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