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政府昨天发布消息,从2010年1月10日起,每日7时至22时,首先在中山陵风景区实施黄色环保标志及无环保标志汽车禁行,一年内再扩至中心城区、河西地区及部分城北地区。
【限行对象】
黄标车、无标车
黄标车,是指污染物排放达不到国Ⅰ排放标准的汽车。
无标车,是指未领取环保标志或未通过环保定期检测领取环保标志的汽车。
【限行方式】
分三阶段三区域逐步实施
根据市政府关于黄色环保标志及无环保标志的汽车实施限制通行的通告,限行采取分阶段、分区域、分步实施的方式。一方面给市民一个接受和适应的过程,也给车主尽快淘汰高污染车辆以充足的时间;另一方面便于各部门及时发现问题,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具体限行的时间和区域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中山陵风景区。自2010年1月10日起至2月28日,每日7时至22时,中山陵景区内禁止黄标车和无标车通行。公安交管部门对违规闯入限行区域的行为将进行教育、劝导和警告,暂不予处罚。自2010年3月1日起,每日7时至22时,驶入中山陵限行区域内的高污染车辆,将会给予现场或非现场处罚。限行具体范围:中山门大街陵园路路口、中山门大街明陵路路口、灵谷寺路陵前路路口和韦陀巷路口以北,龙蟠路太平门路路口以东及沪宁高速陵东路路口、环陵路中山陵内环路路口以西。
第二阶段:中心城区。2010年5月1日起,限行区域增扩至中心城区。具体为:太平门、龙蟠路、建宁路以南,应天大街以北,中山门、明城墙、大明路以西,大桥南路、虎踞北路、虎踞路、虎踞南路、凤台路以东范围内道路。进入该区域的高污染车辆,也将给予现场或非现场处罚。其中5月1日―30日为试行期,对违规车辆暂不处罚。
第三阶段:河西地区及部分城北地区。自2010年9月1日起,每日7时至22时,限行区域将再次扩大至河西地区和部分城北地区。具体为:建宁路以南,江山大街以北,大桥南路、虎踞北路、虎踞路、虎踞南路、凤台路、凤台南路以西及郑和中路(不含该路)、扬子江大道(不含该路)以东范围内道路。其中9月1日―30日为试行期,对违规车辆暂不处罚。
【查处办法】
现场查处罚款100元
据南京交管部门介绍,禁行区域的路口都设有电子警察,可以通过电子感应系统识别每辆进入限行区域的车辆牌照,通过磁振系统识别环保标志,相关信息将与环保部门进行比对,对违规者予以曝光公示。对于违规进入禁行区的车辆,按“闯禁区”标准予以处罚。现场处罚100元扣两分,非现场执法处罚100元。
限行措施实施之初,对“闯禁区”车辆的处罚以教育为主。对于在同一地点连续出现的违法行为,在车主接到违规通知前,“闯禁区”行为只处罚3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