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王有毅)全市所有环卫车,九成出租车和公交车,将改烧油为烧天然气,为达到此目标,东莞市给出了具体方案。其中,加气站的建设用地,将通过公开招标或租用的方式取得,而各镇(街)在修编城镇控制性规划和燃气专项规划时,应落实天然气汽车加气站用地红线,即规划出加气站用地。
加气站用地将公开招标
较早前,东莞公布了汽车“油改气”项目,从2011到2015年,全市完成建设天然气汽车加气站60座,用气的出租车比例达90%以上、公交车比例达90%以上、环卫车比例达100%。消息传出后,业界反映存在一个最大难题是建站用地不知如何解决。
9月12日,东莞市下发的《东莞市推广天然气汽车加气项目实施方案》通知,提出通过公开招标或租用方式取得加气站用地。各镇(街)在修编城镇控制性规划和燃气专项规划时,应落实天然气汽车加气站用地红线,即规划出加气站用地。
此外,政府鼓励现已运营及拟建的加油站在保障安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新建及改扩建油、气合建站。并且鼓励现已投入运营及规划拟建的汽车客运站、城市公交停车场,在具备规划建站条件基础上增建天然气汽车加气站(或油、气合建站)。
新公交用天然气奖20000元
解决用地难题后,东莞市将主要采取奖励的办法,推动包括加气站运营商、出租车、公交车和环卫车进行油改气。比如对2008年到2010年间,新建、改建、扩建的天然气汽车加气站(或油、气合建站),每座给予一次性财政补助50万元,补助对象为项目投资商。改装使用天然气的出租车、公交车,市财政给予一次性补贴,出租车3000元/辆,公交车4500元/辆。新购使用天然气的车辆、公交车,市财政给予一次性补贴,出租车2000元/辆,公交车20000元/辆。
此外,交警在执法时按规定对改装燃气装置的机动车放宽处罚,属轻微交通违法的可教育后放行,办理业务(不含转出业务)时不检验其燃气部分。
在天然气汽车更新或改装方面,运营到期更新或计划扩容新增的公交车,应在限期内直购天然气汽车;仍购置使用燃油汽车的,交通管理部门不予核发营运牌照。
而经环保局测试排放不达标的出租车,应在限期内改装为天然气汽车,不改装的汽车征收超标排放费,环保部门应及时将测试排放不达标的出租车信息报全市各机动车检测站,检测站不得为排放不达标车辆出具《汽车安全检测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