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八月一日起,《中华(参数配置 报价 点评)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正式开始实施。这本被称为“经济宪法”的反垄断法虽然立意很好,但实际效益争议颇多;这棒喝汽车行业“潜规则”、剑指汽车业不公平竞争的法案到底对省城众汽车品牌经销商销售到底是“利好”还是“利空”?汽车品牌经销商与汽车厂商的博弈关系是会更“对立”还是“顺从”?反垄断法能否让汽车消费市场成为真正的市场行为来运作?带着种种疑问,易车合肥随机采访了省城几位汽车品牌经销商。但从各经销商的反映来看,这部法案正如那“镜中花、水中月”一样,大家都能感觉得到它的存在,但又有几位能被它所影响呢?
反垄断法的实施是否让汽车销售更加的“利好”?
“当然是好事”,持此观点的经销商不在少数,他们认为:“反垄断法有利于打破汽车消费的地域和价格不平等限制,可能会促进汽车行业的规范化发展,进一步优胜劣汰,同时,因为没有了强制性的价格标准,将给购车群体带来更大的实惠,但反垄断法的在短时间不会对汽车行业有什么影响。市场决定价格,相对来说售后服务更受考验,反垄断法出台,让售后服务向更高标准发展。对消费者来说是好事。对厂家和经销商来说也是很好促进。”
反垄断法规定可以异地购车,这让厂商受权的区域特许经营权沦为一纸空谈;不允许厂商规定最低销售价,让经销商可以“摆脱”厂商的“束缚”,在现实中,有可能吗?
这是一个让消费者欢心鼓舞的话题,在他们看来,这似乎可以让大家买到更便宜的车,但事实是这样吗?听听这位经销商的话大家就知道了:“针对XX车型和购车目标人群的特点,汽车跨区域销售和厂家强制定价的影响不是很大。我们和北京等城市销售价格差距并不是非常大,撇开去外地提车的油费、过路费用,特别是外地提车的风险性,最后算算也不会有什么差别。高档车价格空间大,可能比较受影响。汽车行业一直都是竞争的,网络如此发达的今天,价格早已透明。即使以前有区域限制,也还是会有在外地提车的消费者。所以“反垄断法”对竞争如此大的汽车行业影响不是很大。只是多个法律约束。”
反垄断法能否让汽车消费市场成为真正的市场行为来运作?
有位经销商如是说“市场竞争在于灵活的政策和对消费群体的把握,区域限制往往保护了那些无作为的销售企业,对有XX这样有能力的销售企业来说是一种束缚。对于强制指定最低限价,这明显是保护消费者的一种行为,价格应该有市场来定,作为经销商我们也希望能够有更多的价格话语权。关于价格还在对市场的规范,这样的规定超前了目前的市场自律机制,可能会导致市场混乱的局面,最后大家还会走到一起来,对价格达成公约式的文件,这样的市场行为也许是最终的结果。总之对于这样的规定我认为是好事情,能够让市场来调节市场,最后走上良性发展,优胜劣汰。”
由此可见,合肥各大汽车品牌经销商对于反垄断法的态度是积极的,但是对于这个法案能否真正运作还持谨慎怀疑的态度,也难怪某些经销商听闻此事做出“没什么看法,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古往今来,都是如此”的言论,一副“我是出来打酱油”的心态。
所以笔者认为:“因为反垄断法的实施,中级车市场会因为厂商价格管制失效而引发一段时间的恶性竞争,目前还算坚挺的价格体系会出现雪崩”。但让笔者疑惑的是“反垄断法出台后,车市该如何做俯卧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