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五一实施 投保交强险本月起可选外企

来源:辽沈晚报

    国内交强险市场终于正式向外资保险公司开放。 4月30日晚间公布的《国务院关于修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决定》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五条第一款由原来的“中资保险公司经保监会批准,可以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修改为“保险公司经保监会批准,可以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条例5月1日起正式开始施行。

    点评:此次新政实施,对外资交强险带来的先进管理经验、创新的理赔服务能给整个车险市场带来更多的积极作用,更能推动市场服务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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