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三责险和交强险连动 新旧保单同待遇

来源: 南方都市报


    近日,针对11日中国保监会公布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调整方案,广东省保险行业协会车险负责人表示,关于和交强险配套实施的机动车商业三责险,广东省各保险公司正在等待总公司的文件,将于2月1日和交强险同时实施。

    商业三责险将降价

    由于下月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将由6万元上调到12.2万元,原来的商业三责险承担的部分保险责任将转由交强险承担。新的交强险出台后,与之相配套的商业三责险产品的改造和审批工作迫在眉睫。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组织业内专家以及有关公司的精算人员以交强险调整为导向,厘定了新版商业三责险的费率。

    1月17日,中国保监会正式公布了《关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修订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行业费率的批复》,同意保险行业协会对机动车商业保险行业基本条款A款、B款和C款中商业三责险的费率作出的修改。保险行业人士指出,本次商业车险的调整仅限于商业三责险费率的调整,商业三责险的条款以及其他险种的条款、费率维持不变。

    有不少车主问道,投保交强险后是否不用再投保其他商业车险?对于这样的疑问,人保财险广东分公司相关负责人提醒,从目前广州的经济状况出发,如果要获得足够的行车保障,在交强险基础上至少要再投保30万元的商业三责险。

    保险经纪人提醒,在车险续保时,车主还应注意保险公司的保费优惠条款。因为根据保监会的有关规定,上一年度未出险的车主,在进行续保时可享受一定程度的保费优惠,而对出险次数多或赔付金额高的车主,其保费也将根据实际情况而进行不同程度上调。一般情况下,车辆一年未出险,第二年续保时即可享受10%左右的保费优惠;如果连续几年没有出险记录,那么保费优惠最高能达到30%左右。

    新旧保单同等对待

    据了解,保监会17日发布紧急通知,要求各财产保险公司要严格依照行业协会的方案,及时完成本公司商业三责险费率的调整,确保于2008年2月1日实施调整后的商业三责险费率,原商业三责险费率同时废止。并要求,各财产保险公司在新商业三责险费率实施后,对未到期的商业三责险保单,自2008年2月1日起,按照调整后的交强险责任限额进行衔接。对投保人提出退保的,不得以任何不正当理由拒绝退保。

    省保险行业协会相关人士告诉记者,广东省各保险分公司正在积极为交强险新费率做准备,同时也在等待总公司新的商业三责险费率方案,这两项新方案将同时实施。

    省保险协会车险负责人告诉记者,交强险和商业三责险新费率实施后,各财产保险公司对于未到期的商业三责险旧保单,在商业三责险理赔中将实行与调整后的交强险责任限额进行衔接。

    针对轻微交通事故的理赔机制,广东省保监局财产保险处的负责人透露,广东的交通事故快速理赔机制已成为全国的几大试点模式之一,目前全省内已设立了23个交通事故快速理赔服务点。

    在广州首批设立的6个快速理赔服务点中,市内有机动车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都派出专业人员在服务点内联合办公。根据此前省内经营交强险的财险公司联合签署的协议,一旦发生无责赔付的车险赔案,将由全责方的保险公司承担双方的查勘、定损和赔偿,并且垫付不超过无责赔偿限额的赔款,无责方的车主无需再为此奔波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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