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交强险/缺陷召回 明年5大法规将实施

来源:华西都市报

    1、交强险降低费率

    前不久,备受各界关注的交强险费率调整听证会在北京举行。2008年降低费率已毫无悬念,因此这次听证会上各方代表对交强险无责赔付相关条款的质疑,成为了关注焦点,修改《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相关条款势在必行。

    该方案显示,在12万元的责任限额下,交强险基础费率分车型将有不同幅度的下调,其中,普通家庭用车的交强险保费拟由现行1050元调至950元,降幅9.5%。总体来看,目前八大类42种车型中,将有16种车型涉及降费,降幅从5%到33%不等,其余车型费率均保持不变。

    2、自主品牌汽车纳入政府采购

    日前,由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和中央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中央和国家机关节能减排工作的紧急通知》明确提出:“要求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切实做好公务用车节能减排工作”、“带头使用国产自主品牌、小排量、经济环保、手挡变速的汽车”、“除特殊需要外,原则上不配备越野车”,明确了中国政府汽车采购的变化和趋势。

    采购“自主品牌的小排量车”作为政府用车,颠覆了多年来德系、美系、日系车辆一统政府用车天下的局面,这对自主品牌的小排量汽车来说无疑是一个福音。

    3、节能环保型汽车认证制度

    2008年,汽车行业将全面建立节能环保型汽车认证制度,由此按照统一实施、统一认证规则、技术标准及合格评定程序,对进口车、国产车统一认证标志。

    认证标志式样采用统一的国家自愿性认证标志,同时在标志旁附加面对用户的明示信息,消费者可通过认证标志查阅到认证机构名称、汽车噪声、排放量等关键信息。

    4、商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

    12月3日,国家发改委在其网站上公布了 《轻型商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并称标准于2008年2月1日开始实施,该标准实施后将使我国汽车节能标准法规体系日趋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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