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办收钱管“黑车”被指是变相保护费

来源:南方网

    缘由:

    市场需求倒逼“黑车”运营

    老树从事面包车非法营运行业已经六七年,曾是货运司机的他,得知康乐村的“黑车”生意兴隆,遂来到这里开“黑车”。

    康乐村内居住着不少在十三行做生意的商人,这批生意人每天都要早早赶到档口开店。

    由于公交车行驶速度较慢,经常要绕路才能到达目的地;乘坐地铁需要转线,也比较耗费时间;的士虽然可以直达,但费用相对较高。“黑车”应运而生。早在2006年,一批有市场意识的司机,就发现了康乐村内这批生意人的需求,便在此开拓市场。

    “一个人一次10元钱,坐满人之后就走,一天可以拉好几个来回,我们有的挣,他们也觉得便宜”,老树笑称不要小看这些老板,他们在新中国大厦做服装生意,家里早已经有了奔驰、路虎等豪车,只不过是为了图个方便,这才乘坐面包车去档口,“十三行那边没有停车位嘛”。

    “黑车”司机告诉记者:从2006年以后,康乐村内做营运生意的“黑车”越来越多。到了2012年,光当地治安队在管理的“黑车”就已经有60多台,加上其他没有交服务费、没人管的车,“黑车”的总数能达到200台。

    收费:

    “保护费”应运而生

    康乐村出现非法营运之初,车辆还较少,“黑车”司机并不需要向任何一方缴纳“保护费”。

    “后来,中大轻纺城的保安提出要收钱才允许我们在附近停车”,老树表示,一个月260元的费用也不算太高,大多司机都接受了。

    维持一两年后,由于“黑车”在该地没有遇到多少巡查,“没什么人管,保安也就不敢收了”。

    直到康乐村来了一批东北人,“保护费”的事情才重新冒头。

    那批东北人说:“你在这里拉客就要交钱,没有理由”。“那时候是20元一天,很贵”,老树和其他司机却没有反抗。

    在这期间,村里的治安队曾抓过收保护费的这批人,最后又将人放了。

    事情结束是在2012年5月份,公安机关最终将这批人逮捕。

    但免收“保护费”的日子仅仅维持了两个月。

    治安队成为新的管理者

    “要在这停车就得跟我们谈”,2012年7月份,康乐村治安队人员到来,这让有诸多经历的“黑车”司机们马上意识到:又要收钱了。

    “黑车”司机告诉记者,从2012年7月份开始,治安队就已经收钱了,所收费用交给街道办。

    今年4月,治安队还出台了一项“管理制度”,名为《风和康乐车队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说明了面包车主们应当遵循什么样的安排。

    按照规定,“黑车”司机每月缴纳260元的服务费给街道办,就可以留在康乐村继续拉客。“最开始是260元,因为那时候有60多台车”。

    老树称,治安队当时定下的目标,一个月要收取的服务费总数约18000元。

    后来,治安队为了方便管理,将60多台车裁减为48台,此后,每个月的服务费上升为400元。

    被裁减的十几台车,按照规定从此不准在康乐村一带拉客,“交钱也没用,当时是随机抽的,就是不让他们留下来”。

    老树回忆,留下来的车辆由治安队编号,每天早上按照号数排队等客,不得逾越顺序,“比如今天1号排第一,后面的车就得等他拉满客走了才可以拉客。第二天就是2号排第一,依次类推”。这个车队里的编号,另一用途就是缴纳服务费时报上号码,换取对应的发票。

    “交了这个钱,只是能在这里拉客,如果交委来抓我们,他们不会帮我们解决”,老树表示,治安队只是给了他们“营运资格”。

    逢年过节向头目“进贡”

    治安队接管“黑车”之后,日常时间并没有过多介入,他们把管理责任直接派给了两名“黑车”司机吕某和彭某,这两人直接成为这个小团体的头目。

    治安队的管理措施也越发严格。“以前除了我们,还有其它‘黑车’在这里停靠拉客”,随着治安队加强管理,如今,只有缴纳了服务费的这48台车可以留在康乐西街,其它车辆一概被清走,“他们不能够进入康乐牌坊,有时候就在外面拉拉客”。另外,部分黑车则游荡在轻纺城附近。

    治安队清走了其它车辆,48台面包车的生意变好了,尽管每个月支出的费用提升,司机们最开始也没有多少怨言。

    对治安队的不满,源于今年4月份治安队制定的《规定》。

    《规定》中称:除了两名管理者(吕某和彭某)可以配11座的面包车,其他司机只能配9座的面包车,超出配置的车辆必须改回9座。“这就是说我们一次只能够拉8个人,他们却可以拉10个,我们的生意肯定不如他们”。

    令老树气不过的还有:牌坊周边50米不准接客、不准堵路,排队等候拉客顺序不得变换,司机必须遵守公共卫生等。一旦违反,车主就要被清出车队,丢了饭碗。

    老树表示,《规定》由治安队里的刘某制定,此人也是车队的管理者,除开每个月缴纳给街道办的服务费,逢年过节,车主们还需要向刘某“进贡”过节费。“一次100元,中秋、端午、元旦这些节日,两年多来总共交了5次”,不过这项费用可没有发票,费用通过吕某、彭某两人收取,再转交给刘某本人。

    探访:

    街道办收钱,出具正规发票

    司机们认为,街道办收取的服务费是变相的“保护费”。

    街道办每次收费后,会将事先开好的发票发到司机手中。

    7月29日上午8时许,收到缴费通知的老树,走到警务车旁边的保安亭,向里面的人报了自己的号数,将400元交给对方,又从对方手中拿走一张发票。

    “就是这东西”,该发票上印着老树的名字,车牌号码。发票显示为广东省地方税收通用电子发票,收款方为广州市海珠区凤阳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广州市海珠区凤阳街道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开票项目说明为“服务费2014-8月”,金额为400元。开票日期为2014年7月28日,发票上还盖着一个“广州市海珠区凤阳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发票专用章”。

    记者扫描发票二维码,发现该发票为正规发票。

    “这400元,其实就是保护费”,老树解释,这些发票全部都是事先开好的,“我们这所有的车,都被列入风和康乐车队管理,实际上根本没有这样一个车队,办公地址都没有,就是治安队用一个名义来管我们”。

    按照规定,每辆车都有一个编号,对应登记车主的名字,每个月到了交费的时间,只要去到保安亭,报上编号交钱,对方就会将开好的发票给车主。负责收钱的人就是街道办派来的工作人员,“平时他们是不会过来的,也不管我们,由治安队出面管理”。

    回应:

    “黑车”无法取缔,收钱用于管理

    记者就此事询问海珠区凤阳街道办事处。街道办对于“黑车”管理以及开发票一事作了解释,承认发票确实由街道办开出,对于“黑车”实行管理是出于无奈之举。

    凤阳街道办工作人员介绍,这些非法经营的面包车,向来是街道办头疼的问题。由于市场需求,且街道办非执法部门,无法对“黑车”进行执法行为。尽管多次向上级反映,与相关部门沟通,都没有找到合适的解决办法。

    而且如果完全取缔该类“黑车”,对整个批发市场的冲击无法想象。因此,凤阳街道办决定动用治安队,采取折中的方式,对黑车进行有效管理,维持康乐西街一带的交通和治安。

    管理则衍生出一定的费用,“有些司机素质比较差,搞得卫生状况又不好,环卫方面又需要投入”,街道办表示,诸如此类的情况较多,费用投入成了一个问题。

    经过街道办研究,决定向“黑车”司机收取服务费,来维持管理。《规定》这份文件就是在此背景下,由治安队长制定,再由司机群体自发选出来的两名代表对车队进行监管。

    “我们收取的服务费都上缴给财政部门,所以才会开出发票”,街道办表示,该项费用不可能被街道办私吞,街道办也只是收取管理费,并没有为“黑车”提供保护伞。因此,如果交委和交警开展查处活动,街道办不会介入。

    收取的管理费上缴之后,部分会拨回到街道,用于警用车辆的购置和更新,部分环卫工人的补贴开支等,全部统一管理,没有私下收取“保护费”的现象。

    凤阳街道办工作人员感叹,目前市场对于“黑车”的需求,与“黑车”不合法的身份,是一个无法调和的矛盾。在种种复杂因素下,他们只能够采取有效的方式,缓和这种矛盾。

    说法:

    收费非法,应全部退还

    广东大同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朱永平表示:非法营运违反了法律法规,“民用车辆不允许做生意”。面对市场有需求的现状,街道办尽管没有更好的措施,但其收服务费的行为却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属于非法收费。

    朱永平认为,街道办即使向上级申请收取该项费用,物价局也绝不会批准,“这实际上就是变相收取保护费”。当务之急,街道办应当退还以往收取的所有服务费。

    另一方面,非法营运的车主应当办理合法的营运手续,街道办也应协助车主走上合法的道路。

    朱永平还建议,由于该事件具有典型意义,呼吁广州市政府重视此事,关注广州各专业市场内长期存在的“潜规则”,对该状况进行引导、协调,并尽快制订地方性法规,以有效的方式管理各类专业市场。

    我们收取的服务费都上缴给了财政部门,所以才会开出发票,该项费用不可能被街道办私吞,街道办也只是收取管理费,并没有为“黑车”提供保护伞。因此,如果交委和交警开展查处活动,街道办不会介入。

    ———海珠区凤阳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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