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拥堵,常常是因为轻微事故导致的。
近日,禅城交警在微博发出公告,称从8月1日起,在禅城区发生轻微交通事故,不按规定即行撤离现场导致交通拥堵的,禅城交警将依法对交通违法行为人处罚款1000元,或并处吊销驾驶执照。通告发出后,引起了市民热议,并提出了“究竟什么情况算是不按规定致堵?”的疑问,佛山日报记者就此采访了禅城交警相关负责人。
调查:
新规获认可,
但细则遭质疑
禅城交警发出公告后,记者通过《佛山日报·汽车周刊》官方微信平台“佛山汽车”及微博平台#佛山日报汽车周刊#进行了问卷调查。引起了佛山市民的热议。微信网友“阿昌”就表示:交警应该重罚,才有立竿见影的效果;微博网友@鄒義律師则表示:快速处理好;而@V家控之_MIKU酱则表示在佛山一环经常发生这种事故,导致塞车“打蛇饼”。不过,也有不少网友对此表示困惑,@那些年的那些人和事就认为,“其实那个规定一直都模糊不清!车主应该怎么恒定呢!”;微信网友“小Z”则想了解如何界定轻微事故;“慧敏”则提出疑问:“轻微事故界定不清,事主互不妥协的情况太多了,有时是围观者致堵,这该罚谁呢?”带着这些问题,记者专门采访了禅城交警,对于该项新规进行了详细解读。
解读:
事故致堵处罚最轻200元
对于车主来说,最为关心的问题就是在什么情况下会被罚1000元?处罚的依据又是什么?据禅城交警介绍,其实对于轻微交通事故致堵的违法行为,处罚分为两种:
1)在交通事故发生后,不服从交警指挥,造成交通堵塞,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简易程序处罚,予以200元罚款。(《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九条第1款第16项)
2)而发生未造成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应当即行撤离事故现场而未撤离,导致发生严重堵塞或者次生事故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处10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六十一条第1款第6项)
从相关法律法规中可以看到,在交通事故发生后,不服从交警指挥,造成“交通堵塞”会被罚款200元;而轻微事故不撤离导致“严重堵塞”或“次生事故”,则将被罚款1000元,并可能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针对市民反映如何界定造成“交通堵塞”或“严重堵塞”的问题,禅城交警表示,将会按照相关行业标准《GA 115-1995 道路交通阻塞度及评价方法》进行测定,民警将对现场进行拍照或录像取证。在有红绿灯的交叉路口,红灯显示时到达路口的最后一辆车,等待3次绿灯未能通过即为阻塞,5次绿灯未能通过为严重阻塞;在无红绿灯的交叉路口,排队长度超过250米即为阻塞,超过400米即为严重阻塞;在城市道路路段,排队长度超过1000米为阻塞,超过1500米即为严重阻塞。
释疑:
无伤亡,损失1万元以下为“轻微事故”
“轻微事故”如何界定?据禅城交警介绍,只要满足无人员伤亡、当事人对事故事实及成因无异议、损失在1万元以下则可以判断为“轻微事故”,当事人在拍照固定证据后就可以先行撤离现场。如果当事人对事故事实及原因有异议,则应该立刻报警,并根据警方指引进行处理。对于市民反映“自己愿意撤离,但对方不愿撤离”的问题,禅城交警表示市民只要报警后遵照警方指引,就不用担心被处罚。
值得注意的是,市民在交通事故中发现以下情形则需立刻报警处理:机动车无有效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和保险标志,驾驶员无有效驾照、驾驶员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事故车辆、碰撞建筑物、公共设置或其他设施、当事人对事实或成因有争议、未在我省投保交强险的激动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