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起 禅城轻微事故不撤致堵罚千元或吊销驾照

来源:南方都市报

     8月1日起,在禅城区发生轻微交通事故,不按规定即行撤离现场导致交通拥堵的,交警将对交通违法行为人处罚款1000元,或并处吊销驾驶执照。禅城交警建议车主发生未造成人身伤亡的轻微交通事故后,应按规定即行撤离现场并到附近“快处快赔服务点”办理相关理赔手续。

    因扯皮致堵车引发投诉上升23%

    发生刮擦,把车一停,下来就扯皮,曾是佛山交通事故后常见的“风景”。一边是双方车主为几百元钱讨价还价,另一边是长长的车龙让被堵的车主叫苦连天。

    禅城交警大队民警李港介绍,2013年禅城区快处快赔的道路轻微交通事故有22404宗,快处快赔率达到67.2%,仍然有大量定损在5000元以下的轻微事故,没有“快处快赔”,驾驶员在马路中间扯皮要价状况仍然大量存在。禅城交警大队大队长柴广华说,从今年5月15日起,佛山市轻微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快处快赔”的受理限额已经从5000元提高至10000元以内,根据这一变化,快处快赔率应该有更大的提升。同时,今年上半年的交通投诉中,因扯皮导致堵车引发投诉比例上升了23%。

    加大对“不撤离致堵”查处力度

    柴广华说,禅城交警决定从今年8月1日起,加大对轻微事故不撤离致堵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凡在禅城区道路内发生未造成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应当即行撤离事故现场而未撤离,导致发生严重堵塞或者次生事故的,要处1000元罚款,可以并处吊销驾驶执照。

    交警提醒司机,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且当事人之间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应当即行撤离现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当事人应当迅速报警,按照交警指令,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对现场拍照,及时将可移动的车辆和物品移至安全地带,不得妨碍其他车辆通行。

    另外,当事人即行撤离现场,应当就近选择在不妨碍交通的地点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事故当事人可当场达成赔偿协议或者进行现金赔付以了结该案,或者也可在48小内共同前往事故所在区域的交警中队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服务中心进行事故认定、损坏评估和办理保险理赔(当事人所驾驶车辆均在佛山地区投保的)等相关事宜。交警将按规定对当事人的交通违法行为不予处罚。

    据悉,禅城交警通过建立“快处快赔服务中心”,为交通事故双方“一站式”提供责任认定、保险、定损、法律咨询等服务,目前已经有一个服务中心,五个镇街服务点,服务时间涵盖了每天的早上7时至晚上9时。

    [法律链接]

    《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6项和第2款: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和大中城市中心城区道路上发生未造成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应当即行撤离事故现场而未撤离,导致发生严重阻塞或次生事故的处10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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