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商务部正式发布了《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将于今年7月1日起实施,这被称为汽车流通领域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业内认为,《办法》打破了品牌授权为核心的4S模式,为多种模式并行的汽车流通形式提供了保证。
办法出台的同时,废止了2005年的《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商务部市场建设司副巡视员胡剑萍向媒体解读新规时表示,老办法对提高汽车营销和服务水平,规范汽车市场秩序起了积极作用,但确立的品牌授权销售单一体制影响了汽车市场活力和潜力的释放,垄断性经营问题日益凸显,亟须调整。
胡剑萍接受《经济日报》采访时表示,新规最大特点是从根本上打破了汽车销售品牌授权单一体制,不再强制性要求品牌授权,实行授权和非授权两种模式并行。管理办法实施后,销售汽车就不再必须由汽车品牌商授权,汽车超市、汽车卖场、汽车电商等将会成为新的汽车销售形式。
根据新规,汽车销售将实现“三多模式”,即供应商可以通过多种方式、多种渠道进行销售,经销商可以同时经营多个品牌产品、为多个品牌汽车提供售后服务,消费者可以从多种渠道购买汽车、享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