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审门 为汽车年检“放水”年收17万

来源:南方都市报

    自送年审多次通不过,找中介代办一次通过。今年5月,南都曾独家报道佛山一车主小霍的尴尬遭遇。近日,佛山中院终审宣判一宗检测站受贿窝案,为诠释此类“年审门”提供了现实版的脚注。

  此次被判的杜某、刘某,均是南海区南安机动车检测中心里水大冲分站职工。经法院查明,2010年11月至2011年2月,杜某与刘某、周某密谋后,各自利用职务便利,互相配合,为承接代办汽车年审和新车入户业务的单位及个人在办理车辆过线检测及尾气检测的过程中提供方便,违规使车辆顺利通过检测,并按每放行一辆车收取50元、100元、150元不等的好处费,然后三人平分。2011年3月至同年10月,经再次密谋后,叶某(另案处理)也加入。

  经审理,法院认定,从2010年11月至2011年10月,他们共收取南海区内七家单位(其中还包括某知名车企4S店)及个人的好处费共人民币171600元。

  据此,法院认为,刘某等人已构成受贿罪,而其犯罪后能自动投案,如实供述其罪行,是自首,并积极退出分得的贿赂款,有悔罪表现,依法可予以减轻处罚,遂判决杜某、刘某等人有期徒刑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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