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起东莞开展“治摩6号”行动

来源:东莞汽车网

      2009年1月1日起,东莞开展代号为“治摩6号”的全市统一行动。其中,1月1日~3月31日为教育公权期,在这一期间,执法部门将继续对摩托车非法营运、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进行查处。

  据了解,东莞全市将在1月5日~7日、2月11日~13日和3月29日~31日统一组织开展公权日活动,各级领导将亲自上街,带头派发《劝告书》。而4月1日以后则为正式执罚阶段,将严厉查处摩托车冲闯禁区的行为。对于冲闯禁区的,执法部门将处以200元罚款。

  日前召开的“治摩6号”动员大会还下发了《关于对东莞市摩托车提前报废或迁出实施补偿的公告》,摩托车报废补偿标准仍按照去年的补偿标准:即未达到10年使用期限的摩托车实行提前报废的,按摩托车购买时的价格(以车辆购置税管理部门当年确认的统一车价为准)减去摩托车折旧额(折旧期统一为10年)后的差额,补偿给车主(如补偿额低于1440元,按照1440元给予一次性补偿);对已达到10年使用期限但按规定检验后可延期使用的摩托车实行提前报废的,给予车主定额补偿,每提前1个月报废补偿40元,最高1440元;车主自愿将摩托车迁出东莞市,每辆给予一次性补偿800元。

  此外,在2008年12月1日~2009年1月31日期间办理提前报废或迁出的本地摩托车主,将给予一次性奖励500元,对在2009年2月1日~3月31日期间办理提前报废或迁出的本地摩托车主,给予一次性奖励300元,且不予追缴摩托车路面欠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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