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省物价部门获悉,今年春运,我省公路客运票价继续不执行加价政策,凡高于“政府指导价”的均属价格违法行为。
往年,针对春运公路票价曾有过可上浮20%以及加班车加成10%等政策。 2008年,春运我省停止执行了该政策。由于油价政策变化等因素,今年春运成了关注焦点。对此,省物价部门重申了春运客运票价政策。
据了解,对已核定票价,物价部门要求在车站和客车上张贴公示,公示价为“政府指导价”,也是最高限价,乘客在站内购买车票,低于公示价的,是车站根据情况下浮的“当日执行价”,凡高于“政府指导价”的属价格违法行为。
主管部门强调,各道路客运企业必须在物价部门规定的价格范围内执行票价,不得上涨;客运车主不得囤积车票,哄抬价格。对借春运之机乱涨价、乱收费的车主,乘客不妨保管好车票,记清车号等证据,向12358价格举报电话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