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春运将于1月11日开始,至2月19日结束。昨日,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公布2009年春运方案,规定4类车辆、6类驾驶人不得参加春运。
四类车辆禁止参加春运
据了解,客运车辆参加明年春运必须持由当地县级或市级交通运管部门免费核发的2009年《春运证》。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车辆,一律不予核发“春运证”:(1)到期未进行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客运车辆;(2)达到报废条件经批准延缓报废的车辆;(3)有3次(含三次)以上违法记录未接受处理的车辆;(4)运输企业(经营业户)没有定期维护记录或运输企业没有签署对车辆安全状况检验审核意见的。
六类驾驶人没有春运资格
客运企业要向公安交警部门和交通运管部门提供本企业参加春运的驾驶员名单,经两部门审查符合条件后方可参加春运。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驾驶人,不得参加春运:(1)在2008年计分周期内因交通违法被记满12分,未经考试或考试不合格的;(2)驾驶证未按规定审验的;(3)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并负有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的;(4)2008年有两次超员20%以上或一次超员50%以上违法记录的;(5)在实习期内的;(6)未取得相应旅客运输从业资格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