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去年在《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正案征求意见稿)》中提到,各省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政府还贷公路,可以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贷款、统一还 款方式。这就为各省市以一条公路未还完贷款,延长其他公路收费提供庇护。另外,该意见稿还提到,高速公路因改建扩容增加投资需调整收费年限的,可依据本条 例有关规定重新核定。还贷、经营期满后,高速公路可按满足基本养护管理支出需求的原则收取通行费。
北京工业大学交通研究中心教授陈 艳艳表示,之所以部分省市敢延长收费期限,与各自负债率高不无关系,但也与主管部门的“默许”有关系。虽然,交通部的有关条例修改的意见稿还未最终通过, 但各省市已经开始尝试。另外,《意见稿》提到高速收费年限不得超过30年,但又为各省市延长年限留下延长收费的空间,因此《意见稿》本身就有一些不确定 性,未来交通运输部应该在《条例》修订中解决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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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高速路能停止收费?
不少交通专家表示,高速路与具有公益性的地铁不同,高速路是为满足部分使用者的需求,在道路收费年限中止后,养护和运营费用以及大修的费用,不应靠政府补贴,这对于那些不使用高速路的纳税人来说不公平,应遵循“谁使用谁交费”的原则。
陈艳艳表示,从目前交通运输部给出的信号看,即便有高速路收费到期,养护和维修费也需要继续征收。另外,如果“统贷统还”的意见通过,并最终以《条例》形式出现,那么只要有高速路在建,收费便不会停止,因此延长收费期限也将成为一种趋势或者常态。
如果收费持续,陈艳艳认为,收费方应该给予合理的解释。是因为新建高速路?还是因为部分收费路到期限,因客流少贷款未还清?职能部门应该对未还清的收费公路 进行评估,如果的确因为客流少导致,就可以继续延期,但是如果不是因为经营原因就要追究相应责任。目前,各省市高速路收费年限以及还款情况并没有清晰公 示,为何延长收费也并不给公众解释,未来应该加强此类信息的公示和监督,避免高速费成为部分利益集团的“印钞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