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到济南市新车保险服务大厅办理保险的市民发现了两大变化,一是新车险不再限定“八折”,而是采用多种费率优惠系数综合计算价格;二是各家财产保险公司“敞开供应”,客户自由选择,而在车险服务大厅开业之初,由于各公司划分市场份额,当月份额已满的公司只好不情愿地拒绝客户。这些变化的背后是我省的车险自律公约再一次做了修改,业内人士透露,为绕开“垄断”,财产保险公司间的车险自律公约推出7年来已经多次修改。
车险价格仍属国家管控
规定“八折”属垄断
但保险业内人士透露,我省车险自律公约七年间多次修改,就是因为其中的一些条款涉嫌垄断,尤其是在《反垄断法》实施后,业内外对此都非常敏感。
2006年6月1日中国保监会实施“七折令”,针对新车赔付率高的情况,我省车险自律公约规定自2006年10月15日起,10座以下家庭自用车新车优惠不得超过20%。反垄断法正式实施后,自律公约再次修改,取消了对新车优惠的限制。
由于保险公司无法取得投保人车辆无交通违章信息,我省车险自律公约曾在2007年5月25日做出修改,约定各公司承保车辆给予优惠时,一律不得使用“安全驾驶”系数。在反垄断法实施后,这一条并没有修改,专家认为,这条约定是有正当理由的,不属垄断。
划分市场份额也属垄断
研讨会上,保险专家们达成一致意见:划分市场份额即分割销售市场,属于反垄断法禁止的垄断协议。目前,我省各新车保险服务大厅都已停止了划分市场份额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