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分批投放 增加出租车数量

来源:合肥爱车网


      合肥市启动新一轮出租车经营权转换多项举措提升行业服务水平
  昨天上午,合肥市召开新一轮出租汽车经营权转换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获悉,该市新一轮出租车经营权转换和新增运力逐步投放已经启动,备受省城市民关注的“打的难”问题有望得到缓解。

 

  现状出租车总量10年未动

  据悉,合肥市现有出租汽车公司43家,出租汽车总计6483辆,这个数字自1998年以来几乎没有变化。该市客运出租车1996年实行第一轮经营权有偿使用,有效期8年,目前已过期3年多。

  新闻发布会上有关部门表示,目前合肥出租车行业存在公司规模偏小、管理不到位等问题,整体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还达不到社会和市民的要求。随着合肥城市扩张和人口增长,出租车总量和服务水平已不适应现实需要。

  举措新增车辆将分批投放

  合肥市政府在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结合该市实际,着手修订完善《合肥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并从本月起启动了新一轮出租汽车经营权转换和新增运力投放工作。

  本次出租车经营权转换,坚持“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的原则,坚持公司化、规模化经营方向,鼓励公车公营,同时将适度增加出租汽车数量,分批投放。

  新投放的出租汽车,将通过竞标后确定的符合公司化经营要求的企业出资购买,其经营权授予企业,企业不得自行转让。

  目的全面提升行业服务水平

  有关部门希望以此次转换工作为契机,“刷新”合肥出租车行业的对外形象,全面提升行业服务水平。如建立和完善出租汽车企业和从业人员进入、退出机制,加强从业人员培训等。目前,修订的《合肥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在合肥市政府法制办网站上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解读

  《合肥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立法背景:适应城市发展与上位法统一

  随着合肥城市发展,需要完善相关制度。2004年以来,行政许可法等上位法的实施以及国家相关政策出台,对经营权出让转让、出租车公司和从业人员管理等方面提出些新的要求,客观上要求对原有法规进行修订,以保持与上位法以及国家政策的统一。

  重要内容:按照市场需求实行总量控制

  规定“本办法实施前已经取得了经营权的出租汽车,在明晰产权、规范权属关系的基础上,重新确定经营者”,就新增运力投放作了明确表述,“与本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城市建设和其他公共交通行业的发展相协调,按市场需求实行总量控制。”

  权益保护:认定拒载行为明确做出规定

  为了保障驾驶员的合法权益,对出租汽车经营者、驾驶员、乘客分别提出了要求,同时对出租车的拒载行为的认定专条进行了规定,并明确了驾驶员可以谢绝或者终止服务的六种情形。要求机场、火车站、汽车站、码头等公共场所应当设置出租车专用停车场,并免费开放。
 

[特别提醒]:如果我们转载了您的文章或使用了您的图片,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现在本站,可联系我们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相关链接

热点新车

热点新闻

触屏版 PC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