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

来源:燕赵晚报

    为落实国家及河北省关于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的有关规定,石家庄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环保局7月12日发布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的公告。具体如下:

  一、对外省转入石家庄市的机动车,未达到“国五”排放标准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不予办理登记手续。

  二、对本省跨设区市流通的机动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除排放水平低于“国一”标准的汽油车和“国三”标准的柴油车以外(即黄标车除外),只要符合国家在用机动车尾气排放和安全技术标准的,均可迁入。

  三、本公告由石家庄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环境保护局解释。

[特别提醒]:如果我们转载了您的文章或使用了您的图片,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现在本站,可联系我们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相关链接

热点新车

触屏版 PC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