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装潢店工作人员的一席话也让黄先生也回想起购车时的种种不正常现象:在选定车型交付车款的时候,经销商说为了避税,希望开付给黄先生的购车发票少开一些金额。黄先生由于是个人购车,想着无需报销就答应了,当时经销商所开购车发票恰恰就是44.9万元。不过为了保险起见,黄先生最后还是想办法让经销商开据了收付实际购车款49.9万元的收据。
如今发现车辆实为改装车的事实,再加上当时所开发票价格的巧合,黄先生认定这是经销商有预谋的一起骗购事件,而且在黄先生的购车合同上也仅是标明普拉多和黄先生的姓名和联系方式,并未写明具体的车型型号。
花了49.9万元买回了44.9万元的车,黄先生找到正大丰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讨要说法,并联系当地工商部门、消费者协会和工商稽查大队一并参与协调解决。在几家单位的积极协调下,正大丰田承认了低配改高配的事实,并提出赔偿黄先生一万元的解决方案。但黄先生则认为,升级改装这一部分的费用也就是一万多元,但自己的购车款却是多花了5万元,并且是属于4s店恶意欺骗所致,只赔偿一万元的标准太低,要求正大丰田至少退回4万元的购车款,但这个要求被正大丰田拒绝,双方的问题被搁置起来。
由于工商局等行政部门说自己没有执法权,黄先生无奈之下只得求助于媒。希望能够借助这一平台来解决自己的事情,同时黄先生也表示自己即将进行民事诉讼,通过法律的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投诉原文:丰田霸道真霸道 低配改高配欺诈消费者【QT34050】
网站:低配普拉达多改装变高配 商家欺瞒消费者自砸招牌
在黄先生的案例中,可以看到商家为了让消费者购买改装车所用的伎俩,首先是大打感情牌,用避税的名义得到消费者的同情,虽然实际购车款为49.9万元,但是成功的将购车发票开具为44.9万元;黄先生的购车合同上,也并没有写明具体的购车车型,让黄先生拿不出书面证据,毕竟在商品购买合同中,发票是很重要的证据,但是黄先生的发票金额显然是低配普拉多的销售价格。值得庆幸的是,黄先生要求正大丰田开据了实际收款收据,为自己维权保留了一项重要证据。
对于任何一个企业来说,诚信是安身立命之本。在黄先生的案例中,我们却没有看到正大丰田应有的企业诚信,仅仅为了5万元的差价,就做出改装低配车当高价车卖的勾当,甚至通过各种手法试图让车主吃哑巴亏。试想,如果黄先生没有去装潢店的工作人员告知真实情况,普通的消费者能有几个人能看出车子内部被改装过?
消费者购买商品有知情权,正大丰田的做法显然是没有尽到告知的义务,让黄先生认为自己购买的就是豪华版普拉多,这已经构成欺诈销售行为。《消法》第四十九条中明确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服务的费用的一倍。而现在4s店在被消费者发现后,却仅仅想通过赔付1万元了事,如此如意算盘可真够“霸道“的。
网站维权建议:丰田霸道真霸道 低配改高配欺诈消费者
汽车投诉网希望黄先生收集好4s店欺诈的相关证据,然后直接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确认4s店的恶意欺诈行为,并要求卖一赔一的补偿。由于发票金额与收据金额并不一致,虽然在实际实践中,法院此类有差异的收据也普遍给予认定,但如果能同时拿到4s店就这一部分金额的使用情况说明则更为有利。
同时也通过黄先生的案例提醒广大消费者,不能轻信经销商的减税、避税等话语,要求他们开具实际购车款的发票,同时签订正规的购车合同,一定要详细标明车子的型号、颜色等信息,防止车子被偷梁换柱而不自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