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状”的和“被告”的 因酒后驾驶一起挨罚

来源:温州汽车网

 “我们的车被撞了,撞我们车的司机喝酒了,请你们快来处理……”前天晚上9时20分许,乐清交警接到一个报警电话,当事人汤某称自己的车在乐清宁康西路万岙红绿灯附近被另一辆车给撞了,对方涉嫌酒后驾驶。

  交警即刻赶往事故现场,两辆停在路中间的轿车车损都不大,但双方驾驶员正面红耳赤地争执着,围观者甚多。看到交警到来,报警人汤某率先向交警“告状”:自己刚才很谨慎地走自己的车道,却被对向占道行驶的现代轿车给撞了,下车的司机明显喝酒了,不但不道歉居然还不理赔,自己的车子买来才半年多,从来没出过事故,今天发生这样的事故心里很不是滋味。

  这时,一直在旁边发愣的现代轿车驾驶员王某不甘示弱地反问:“就我喝酒了,你就没喝?要检测一起检测!”这话引起了交警的注意,由于围观者多,一时分辨不出酒味从谁的身上传出来,于是交警劝离了群众,在现场对双方驾驶员进行酒精测试。

  这一测果真测出了“酒司机”:率先接受检测的现代车驾驶员王某酒精含量为48.4mg/100ml,然而令人啼笑皆非的是报警的汤某也是个“酒司机”,其酒精含量为37.6mg/100ml,两人同属酒后驾驶。这下轮到汤某发愣了,因为都知道酒后驾驶要扣分扣证还要罚款,自己原先想通过报警让交警狠狠教训一下对方,一时情急居然忘了自己也喝了酒,现在变成“贼喊抓贼”了。

  最终交警作出事故认定,双方当事人同属酒后驾驶,负该事故的同等责任,并依法各计6分、罚款500元,分别扣留汤某和王某的驾驶证一个月和两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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